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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岗位详细职责(6)

时间:2012-02-18 11:20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工作计划,组织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和业务,带头发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提高急诊抢救业务的基本知识和技术水平。

  5.组织护士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经常检查补充、消毒、更换。

  6.负责护理人员排班,制定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抢救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

  8.督促护士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9.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好隔离消毒。

  二十五、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急诊室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症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病情、思想和饮食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密观察与记录留观病员的情况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分诊业务能力和抢救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敷料。

  8.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二十六、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深入本科各病房参加晨会交接班,检查危重病人护理,并作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新开展的护理业务,要亲自参加实践。

  3.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随同科主任查房,以便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医护联系。

  5.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护理业务技术,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6.组织拟订本科护理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护理经验。

  7.了解本科病人的病情、思想及生活情况。督促检查各病房护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8.负责组织安排护生在本科各病房的临床教学及实习工作。

  9.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科副护士长协助科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七、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病房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了解本病房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3.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4.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5.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6.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8.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八、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请领、保管等工作。

  二十九、护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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