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感情破裂为理由离婚的答辩状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不得买卖和胁迫结婚。同时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任何一方在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如协议离婚不成,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咨询:我(女)原东莞市人,于1999年与某某(广东德庆人)正式登记结婚,户籍因结婚迁移到肇庆某县。婚后二人一直在东莞打工,夫妻感情尚可。2008年9月丈夫因工作不开心为理由,我们相继辞工回家开了个小店。2009年4月初,我在铺头接到某位先生的来电,说我丈夫搞他老婆,但我没有此证据,但有那人的地址和电话,第二天我老公就向我提出离婚,并以感情破裂为理由写出了离婚协议书叫我签,当时我看了协议书,觉得无理及我也没有打算离婚的想法。之后丈夫为求达到离婚目的,不和我说话,动不动就向我发脾气。因生意不竟,难以维持家庭开支,2009年5月我再次到东莞打工,每月都有汇款回家。到现在已多次催我和他签字,要不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他也没有心平气和我协议离婚的问题,说最多给我2个月时间,否则向法院起诉,也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因为考虑到小孩和家庭的幸福,我不想那么轻易的离婚,我没有做错。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婚后的财产,小孩已经10岁了,楼房还处于银行按揭阶段,小孩说跟她爷爷奶奶。求助:如起诉到法院,我该如何,如果判离婚的话通过法律途径我可以争取哪些?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如果你老公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有你老公外遇、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在分配共同财产时要求法院多分你。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尽可能全面地向本院提供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意见的证据材料等。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l、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等。 结婚证如丢失应提供原登记机关的夫妻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 (如丢失应提供给予其办理身份证派出所的证明)。 户口证明 (应提供户口薄,如丢失应提供派出所户藉证明)。 2、子女情况的证明子女的自然情况,若为养子女、继子女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或加以说明;请求由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请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或者劳动收入的证明等。 3、财产情况的证明 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情况证明 ;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者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债权债务房及性质(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的证明;住房情况的证明,如系私房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如系公房应提供承租使用权证或者借用他人住房的证据。 婚姻家庭推荐律师:刘刈律师 办公电话:0755-25986921,13480934421 E-mail: liuyihb@126.co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