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存心杀人刑事案件 案情:贾某与吴某因琐事产生斗嘴,贾某挟恨在心,伺机反扑。2009年9月的一全国午,贾某等待在吴某放工回家的路上,趁吴某不备,拿失事先筹备好的刀对吴某连刺数刀,致吴某重伤。吴某焕发抵御,一会儿两边撕打在了一路,刀被击落在地,吴某眼疾手快,将刀抓在了手中一刀刺中了贾某关键致贾某就地死亡。 辩护意见:吴某是合法防卫。由于贾某对吴某的非法侵吞正在举办,且是存心杀人或存心危险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存心。其时固然刀已经被击落,刀已在吴某的手中,但吴某已负重伤,贾某对吴某的非法侵吞仍在举办,吴某此时对贾某造成侵害,应属于合法防卫,且未造成防卫过当。吴某应不负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