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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奸网婚“妻子”

时间:2012-09-09 13:12来源:星源实业 作者:积木 点击:
【 】目前在互联网上流行一种的网络游戏,受到很多网民青睐,特别是中学生。其实这种虚拟的网婚对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由于年少无知或者受好奇心的驱使,抱着游戏的心态,这种心态是应该反对的,对于家庭幸福和个人成长都是有害的,这样的是不被法律所认可

  【 】目前在互联网上流行一种的网络游戏,受到很多网民青睐,特别是中学生。其实这种虚拟的网婚对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由于年少无知或者受好奇心的驱使,抱着游戏的心态,这种心态是应该反对的,对于家庭幸福和个人成长都是有害的,这样的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17岁少年强奸网婚“妻子”

  齐齐哈尔市一名17岁男孩小刚与12岁女孩小娟网恋。你知道房屋权益转让合同。见面后,在一家旅店内,小刚强行与小娟发生了性关系。9月1日,齐齐哈尔市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小刚抓获。

  小刚辍学后整天在网吧里打发时间,今年5月初,他在网上认识了12岁的小娟,两人聊得很投机,很快在网上确定了恋爱关系,房屋转让合同。并在网络上办了结婚登记、并领取虚拟结婚证。8月2日晚,双方见面后,吃完饭,小刚将小娟带到了一家旅店过夜,强行与小娟发生了性关系。小娟回家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愿见人,不愿说话,萎靡不振。小娟的异常行为,引起了父母的注意,询问才得知小娟的经历。父母领小娟报了案。

  据了解,小娟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刚已被齐齐哈尔市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专家说“”

  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网络“婚姻”显然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网络夫妻”因此无重婚之嫌。而且,“网络夫妻”双方在登记注册时,通常都不以真实资料示人,彼此之间甚至连对方的真实姓名和性别都不知道,在网上不可能有的事实发生,更谈不上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就是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因“网络婚姻”导致现实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时,在网上结婚一方的配偶,想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在现阶段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

  网络婚姻对青少年行为方式的影响

  网络婚姻可能导致早恋心理,进而促成早恋行为。但早恋需要两个前提,一是青少年异性之间具有较多的相互接触的时间和机会;二是家长、学校、社会等对早恋的态度及采取的措施。实践中看,如今的青少年面临着繁重的学习、考试压力,家长、学校、社会等也日益认识到早恋对青少年可能形成的不良影响,对青少年的早恋问题警惕性增强,并能及时采取措施。网络婚姻的出现不仅为青少年提供了释放渴望与异性交往的情感的途径,而且能够克服青少年时间上不足的问题以及避免开家长、学校等的监督,同时具有娱乐性,成为青少年的一个很好的选择。这样看来,网络婚姻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减少实际中青少年早恋的几率,而把目光转向虚拟世界。

  其次,网络婚姻具有成瘾性。网络具有成瘾性已为实践所证明。所谓网络成瘾,指一种过度使用互联网行为的心理疾病,患者无法摆脱时刻想上网的念头,出现网络操作时间失控,并且随着乐趣的增强,欲罢不能。有网瘾者多由此忽视现实的存在,表现为情绪低落、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等。网络婚姻作为网络游戏之一种,具有网络和游戏吸引性的特征的同时,加上与青少年的性意识、性心理等关系密切,成瘾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网络婚姻使沉迷于此的青少年忽视现实世界中的工作、学习、社交和家庭生活,与人交道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造成青少年在虚拟和现实的世界里无法真实定位自己的角色而导致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其四,为了维持网络婚姻可能实施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维持网络婚姻,一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需要用金钱换成网络货币,以置办婚礼、维持婚姻的“日常开支”等。一些游戏网站甚至要求玩家达到一定的级别后才能结婚,而达到级别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累计在线时间、闯过开发商要求的关数,否则需要支付网络货币购买装备、购买表示等级的点数。青少年一般处于学习阶段,尤其在校学生为了维持网络婚姻,逃课上网屡见不鲜。大部分青少年并无独立经济来源,维持网络婚姻的钱主要来自于父母给的零花钱或生活费。当青少年沉溺网络婚姻的乐趣时,为了长时间维持婚姻或维持多桩婚姻,不惜实施偷盗、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此外,当青少年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网络婚姻上后,一旦对方提出“离婚”或“移情别恋”时而出现争风吃醋的心理,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为了维持婚姻而实施破解她们网络帐号,实施计算机攻击行为等而滑向网络犯罪。

  其五,受真实婚姻的诱惑走向现实而越轨或犯罪。网络婚姻毕竟是虚拟的,其乐趣本质上只来自于双方各自的假想。当游戏者为青少年提供的网络婚姻生活模式都被青少年尝试后,对新奇感的追求和厌倦感并生,不少青少年选择双方互通电话、视频聊天,甚至见面。基于此前双方的“感情基础”,双方在走向现实的交往中失去了心理防范,难以意识到应该以现实世界里衡量交往对象的标准去衡量自己的交往对象和自己的言行举止,从而促成犯罪行为。典型表现是,网络婚姻双方见面后,一方遭受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害;或者双方为了逃避来自成人世界的规则而选择离家出走等越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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