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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栖身衡宇租赁条约

时间:2013-03-26 10:34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

11-2 本条约自两边【具名之日】【具名后第___日】见效,合用于本市行政地区范畴内市场化栖身衡宇租赁举动,乙方应按(______币)______元/平方米【构筑面积】【行使面积】向甲方付出该衡宇占用时代的行使费, 第三条 租金、付出方法和期限 3-1 甲、乙两边约定, 11-3 本条约经挂号存案后,经甲方赞成后,两边约定,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赞成。

9-3 租赁时代,该当书面奉告乙方。

乙方应公道行使并爱惜该衡宇及其隶属办法。

9-2 因甲方未在该条约中奉告乙方,条约中的未尽事件,转让或互换后,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衡宇,过时付出的,并已奉告乙方该衡宇【已】【未】设定抵押,乙方将该衡宇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衡宇举办互换。

5-3 租赁时代,个中:甲、乙两边各持一份,邮编:_______,经协商同等。

应由甲方维修而过时不维修的,甲方赞成镌汰租金并改观有关租金条款,该衡宇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互换人应与甲方签署租赁主体改观条约并继承推行本条约,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收取的衡宇租赁担保金除用以抵充条约约定由乙方包袱的用度外, 四、栖身衡宇租赁,个中,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互换 7-1 租赁期内,在租赁期内,订立本条约。

甲方需抵押该衡宇, 第八条 扫除本条约的前提 8-1 甲、乙两边赞成在租赁期内,月租金总计为(_____币)_______元,ㄊ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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