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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黑老大设鸿门宴当街开枪杀人 被判无期

时间:2012-09-01 12:08来源:淘到宝贝 作者:堇年之觅 点击:
纠集几名牢友和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场,垄断鳝鱼饲料市场聚敛钱财,多次寻衅滋事,且公然持枪伤人。本月10日,以李某为首的这个涉及12人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汉江中院审理,两名主犯李某、朱某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分别获刑。28日,省打黑办给仙桃

  纠集几名牢友和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场,垄断鳝鱼饲料市场聚敛钱财,多次寻衅滋事,且公然持枪伤人。本月10日,以李某为首的这个涉及12人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汉江中院审理,两名主犯李某、朱某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分别获刑。28日,省打黑办给仙桃警方发去贺电祝贺。昨日,本报记者赶赴仙桃,向警方详细了解该案始末。

  三蒙面枪手当街开枪

  2010年7月25日,天空下着小雨,汉江却水流汹涌。

  这一天,对仙桃人周全(化名)来讲,是个充满恐惧的黑色日子,当地人魏某和同事李某某以公司业务需要周全帮忙为由,请他吃饭,周全满口答应了。他不知道,一场人为的灾祸即将降临在他头上。

  当天下午5时许,周全应约前往仙桃市一鱼庄吃饭。两个小时后,吃完饭的周全和魏某等人分开、准备上其朋友的小轿车时,三名身穿迷彩服、头戴狗毡帽、手持枪支的歹徒突然出现,冲向周全,其中一名枪手持枪对准周围的人让大家不要动,一名枪手冲到周全背后,举起手中的双管猎枪朝周全的腿部开了一枪,周全跛着一条腿沿车逃跑,另一名枪手赶过来,对着周的双腿连开数枪。

  双腿连中数枪的周全当即倒在血泊中。三名持枪歹徒则驾车沿汉江边往天门仙北江滩方向逃走。

  后来受伤的周全被送到医院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其两腿被截肢。

  庆功宴上凶手落法网

  “7·25”枪案发生后,仙桃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开展侦破工作。警方经过大量摸排调查,并顺着歹徒车辆逃跑的轨迹追踪,在汉川沉湖镇一个偏僻的树林里,发现了一辆刚焚烧过的车辆残迹,该车辆已烧得只剩骨架。警方经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该车系三歹徒作案时所使用的车辆。

  警方经过分析,排查周全的矛盾关系,很快锁定案发当天请周全吃饭的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经围绕魏某做工作,其幕后“老板”李某进入警方视线。同时,一个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也随之浮出水面。

  半个月后,警方获悉,李某在仙桃城区一餐馆宴请两“兄弟”,警方决定收网。当天中午12时,当李某正和“兄弟”费某、朱某推杯换盏之时,5名全副武装的特警如从天降,以迅雷之势将3人抓获。后查明,费某和朱某正是“7·25”枪案中的两名枪手。

  同一天,另外两组刑警出击,将涉案人员魏某、杨某、胡某抓获,并在胡某居住的地方起获了作案枪支。

  几天后,逃到外地的另外一名枪手段某(当阳人)落网。

  随着“7·25”枪案涉案人员落网,李某团伙其他成员逐一被抓获归案,并交代了作案动机和经过。

  为争赌客结下“江湖恩怨”

  李某是仙桃市张沟镇朱坊村人,1975年出生,曾于1997年、2002年两次入狱,2003年2月刑满释放。

  李某和魏某曾是昔日牢友。

  警方查明,2004年,出狱不久的李某在张沟镇及靠近张沟镇的洪湖一带开设赌场,因与在当地同开赌场的圣某争赌客,两人产生矛盾。2005年12月,李某指使手下骨干朱某和王某,组织人和枪,将圣某的一条腿击成七级伤残,后圣某被枪击的那条腿渐呈萎缩状态。案发后,朱某和王某被警方抓获,其中朱某后被法院判刑7年。

  圣某中枪后,李某在当地名声大振,不仅控制了当地赌场,还控制了当地鳝鱼饲料市场。

  这种只手遮天的状态一直持续到2009年3月21日,而怀恨在心的圣某一直在等待报复时机。圣某指使他人,暗中跟随李某,于2009年3月21日这天,用猎枪击残了李某的一条腿(五级伤残)。

  事发后,圣某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被法院依法判处14年徒刑。

  泄私愤摆下“鸿门宴”

  但这段“江湖恩怨”并未因此了结。

  李某中枪后,一直认为,圣某没这个能耐敢跟他叫板,其背后一定有人在暗中支持。李某将怀疑的对象锁定在周全及其兄弟身上。与此同时,李某的昔日牢友魏某也声称:他已过世的叔叔与周全之间也有矛盾。

  2010年5月的一天,魏某找到李某,说:“你这条腿就是周全搞的,你有没有想法?”李某怨恨地说:“我总不是烂命一条?搞他!”两人当时一拍即合,李还对魏说:“我别的没有,就有几个贴心的兄弟,我这儿只有一支枪,你再去搞几支枪和一辆车来。”随后,魏某跑到广东海丰花1.5万元买了几支枪和一辆旧车,预备作案。

  随后,李某找到朱某和费某:“我想搞周全,你们愿不愿意参加?”朱、费二人点头同意。

  随后,魏某通过中间人安排朱某、费某租住在仙桃城区,朱某又约来昔日牢友段某帮忙,找胡某作接应,魏某通过中间人杨某将作案枪支、子弹、经费放在朱、费租住地的花坛下面。杨某和朱某、费某一直不曾谋面,只是通过电话联系,整个作案由李某策划,魏某具体操作。朱、费二人随机购买了手机、狗毡帽、迷彩服等物品,伺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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