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抚养费标准 >

三人900多万拍得房产 法院裁定无效损失惨重

时间:2012-09-02 05:44来源:远离虚伪人生 作者:酿梦斋 点击:
花900多万元,通过公开拍卖拍得一处房产。拿到拍卖成交确认书一个多月后,平顶山中院一纸裁定,认定拍卖无效。连日来,郏县的李占民向本报反映,他多次奔波于法院和拍卖公司之间,至今也没能为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 抚养费标准 。 1 钱交上1个多月 法院裁定

  花900多万元,通过公开拍卖拍得一处房产。拿到拍卖成交确认书一个多月后,平顶山中院一纸裁定,认定拍卖无效。连日来,郏县的李占民向本报反映,他多次奔波于法院和拍卖公司之间,至今也没能为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抚养费标准

  1

  钱交上1个多月

  法院裁定拍卖无效

  “我现在欲哭无泪,钱交上一个多月了,现在却认定拍卖无效”,8月27日下午,站在宝丰县龙兴路中段原鹰都大酒店楼下,李占民拿着厚厚一沓材料说。

  拍卖成交确认书显示,今年7月3日,在位于郑州市的河南产权交易中心,王某、文某通过联合购买的形式,以980余万元,拍得鹰都大酒店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此次拍卖是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的。

  此前刊登的司法拍卖公告则显示,拍卖标的是鹰都大酒店临街宾馆楼3349.5平米,院内三层楼798.75平米,院内二层南楼714平米。竞买保证金为300万元。学会抚养费标准。参与竞买人在7月2日前缴纳保证金。

  李占民说,他和王某、文某等人共同出资拍得该处房产,拍卖成交后,就将全款通过银行转到了指定账户上。“随后,我们多次催平顶山市中院下达裁定,办理过户手续,但一直没有结果”。过了40多天,一件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法院认为拍卖公司存在问题,最终裁定拍卖无效。

  李占民和几名合伙人傻了眼。想退钱,到拍卖公司,对方说是法院的问题,钱也交到法院的账户上了;到法院,法院说是拍卖公司的问题。至今,钱仍在法院指定的账户上。“980多万,其中有一部分是我们以高息借来的,现在出了这问题,也不知道该去找谁要损失”。

  2

  拍卖公告上有另一竞买人的电话?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平顶山市中院在8月20日下发的执行裁定。裁定上说明了拍卖无效的原因:拍卖成交后,经法院审查查明,河南瑞祥拍卖公司在拍卖公告上公布的联系电话系另外一参加竞买人的手机,其行为直接影响了本案拍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终裁定本次拍卖无效。

  在电话里,河南瑞祥拍卖公司张姓经理说,对于李占民的遭遇,拍卖公司同样感到很无奈。拍卖结束后,公司曾多次催促平顶山市中院下达裁定,来帮助李占民办理过户手续。等了快50天,法院却裁定拍卖无效。

  张经理说,手机号是公司今年5月份从一名典当公司经理手里拿过来用的,但没有过户,拍卖公告上除了标注该手机号外,还有两个固定电话号码,仅凭手机号质疑拍卖的合法性,不妥。同时,公司在草拟公告、发布公告时都向法院汇报,并经其同意。

  “我们现在已经对法院的裁定提出了异议,如果法院不改变裁定,我们会继续上诉”,张经理说,至于退钱和索要利息,应该找法院,因为钱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上了。

  3

  谁来补损失,法院、拍卖公司各有说法

  8月27日下午,记者又电话联系上平顶山市中院执行局马局长。马说,在拍卖过程中,法院发挥的是监督作用。在拍卖结束后有人提出异议,法院根据程序进行审查,确认拍卖公司存在问题,因此宣告无效。

  “这只是个阶段性结论,还在进一步调查”。(如果最终确定无效的话)法院将重新委托拍卖,李占民还可以参加。需要等多长时间?这个说不清。“不影响他(李占民)多少权利,只是钱放在这里没有利息,等的时间稍长一些”。至于索要利息,“应该找拍卖公司要,是他们的问题”。

  对于两方的说法,李占民感到困惑不解:“拍卖是法院组织的,拍卖公司实施的,现在出了问题,为啥要让无辜的竞拍人埋单?”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