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法律策略
时间:2012-09-09 18:06来源:留喜妈 作者:找个小窝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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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密的限购政策下,购买多套房产已成梦想。只需运用一个巧妙的法律策略,这个梦想马上就能变成现实!我们不鼓励,而是通过完全合法的手段实现购房多套的目的。这是怎么回事呢?听一听这个有趣的故事,或者对您有所启发! 李先生是A市本地户籍人口,当地已
在严密的限购政策下,购买多套房产已成梦想。只需运用一个巧妙的法律策略,这个梦想马上就能变成现实!我们不鼓励,而是通过完全合法的手段实现购房多套的目的。这是怎么回事呢?听一听这个有趣的故事,或者对您有所启发! 李先生是A市本地户籍人口,当地已有2套住房,还想购买A市三元湾4幢B座503房,但A市限购政策规定个人只能购买2套房屋,多购房产不予产权登记。苦思不得良策,李先生咨询律致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的方律师,方律师告诉他其实还是有办法将该房产登记到李先生名下的。首先,李先生找到某孤寡老人赵某,约定赵某向开发商购买A市三元湾B座503房屋;其次,李先生和赵某签订扶养协议并并公证;接着,赵某将该李先生,完成过户手续。最后,双方协商怎么解决扶养协议的处置。。。。。。(你懂的!!) 详细法律分析如下:一、什么情况下个人名下有2套以上房屋仍然可以登记? 根据法律效力层级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因此,为了尊重当事人《继承法》上的继承权,A市的限购政策规定,属于遗赠、继承等来源的房屋,不受2套房屋限制,仍应给予登记。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民事权利,非之间赠与房屋的,不受2套房屋限制,应给予登记。 所以限制购买不等于限制产权登记。限制购买更加不等于限制赠与。通过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即可进行产权登记。二、通过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可以登记该房屋,赠与产生的约20%个人所得税如何减免? 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如果李先生通过和赵某签订扶养协议,则证明李先生和赵某之间存在赡养义务,属于免税情形之一。只要双方持经过公证的扶养协议,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免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 (三)待产权登记完成以后,李先生和赵某协商解决扶养协议的处理问题。 这个法律方案是完全合法的,是合理利用法律规则的结果。但是这里需要两个限制条件,第一是房款只能现付而不能申请房贷支付;第二是需要有做好人好事的精神,也即是赵某必须是孤寡老人等才好操作,确保违约风险最小。 总之,这是一个鼓励有钱人做善事的法律方案,在做好投资的同时,也做了一件积德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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