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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2年社会供养费和罚款征收尺度的关照

时间:2013-05-23 10:28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一、当事人双方是城镇居民,违反《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46500元,合计93000元。六、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

由生齿和打算生养行政部分给以告诫,对重婚者、有夫妇者依照本关照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划定的征收尺度的 2 倍征收社会供养费,对当事人两边别离征收社会供养费 46500 元,另一方是农村村民。

七、违背打算生养和收养法律礼貌划定收养后世的,征收城镇住民一方社会供养费 46500 元。

合计 93000 元,征收农村村民一方社会供养费 27660 元。

五、当事人违背《条例》划定多生养两个及两个以上后世的,可能不切合生养前提,违背《条例》划定多生养一个后世的。

枝计生发〔 2012 〕 2 号 枝江市生齿计生局 各镇(街办)计生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齿与打算生养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供养费征收解决步伐》第三条、《湖北省生齿与打算生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经市生齿与打算生养局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分核实的,违背《条例》划定多生养一个后世的,凭证违法生养处理赏罚,请当真贯彻执行。

但未申请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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