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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北京法院审案之怪现象 一、庭审法官无故推迟庭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2009年11月23日上午9时于北京市一中院12号法庭进行二审开庭,然而至11月23日上午9:30,被上诉人百度公司不见任何人到庭参加诉讼,而主办法官迟迟不开庭,也未给申请人合理的解释。而按照主审法官既未问及被上诉人未到之责,也未缺席审判。 二、二审开庭,庭审中三个法官只到一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11月23日上午延迟半个多小时之后才开庭,然而却只有一位法官和书记员到庭,审判长未出庭主持庭审,审判长和另一位审判员都参加庭审,判决书上却列明是。这两个法官明明没有审案子,凭什么出现在合议庭名单里,并且判决书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印下还有他们的名字?他们俩不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3条第二款“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的规定?是不是还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3条“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二)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的要求?尤其是审判长刘彧,他难道忘记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审判长履行下列职责:(三)主持庭审活动”的规定,他作为审判长都不参加庭审,庭审活动怎么进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怎么可能依法公正地审理我诉百度侵权的案子? 三、一审法院遗漏了必要的诉讼当事人,二审法院却不审查 本案案情涉及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以及百度提供链接的第三方网站的网站开办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他们既没询问调查,也未发回让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追加他们为第三人,就对本案驳回上诉,草草结案。 四、二审法院对于上诉人主张的一审法院庭审程序违法之处未进行审查 我在中指出:一审法院收到我的诉状及证据件快递而谎称未见、人民陪审员人员未通知而私自变更、调查辩论阶段倒置、不准原告向被告发问等程序错误。然而,二审中却未予审查,只字未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做法明显违背这条规定。 第二部分由此引发的思考 毫无疑问,百度是搜索行业的垄断企业,是我国屈指可数的大公司。他市值达到39.58亿美元,造就了7名亿万富翁、上百名千万富翁与数量更多的百万富翁,是中国名符其实的巨无霸。这些事实我们认可,我们承认百度的老大地位,但是他不能据此就不遵守法庭纪律。他可以蔑视我等草民,但是,既然百度现在是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当事人,就不能如此明目张胆地蔑视法官、蔑视法院、蔑视法律。 百度的法务也好,律师也好,蔑视了法官、法院、法律,这倒没什么,中国的法治现状如此。关键是,被蔑视的法官对此无动于衷甚至自己感觉比较高兴这就不正常了。 更不正常的是,在本案中,北京法院的法官带头蔑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民事诉讼法、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法官出庭参加庭审活动有明确规定。试问,这些规定哪个法官不知道,如果法官你连这都不知道你当什么法官?可是,在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就出现了审判长带头不出庭参加庭审,审判员积极学习审判长的北京法院审案之怪现状,这不是法官带头蔑视法律是什么?这不是法官带头践踏法律是什么?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那就是说,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你位列审判长、审判员之中,你就要干审判长审判员的事呀。无功不受禄,那就意味者你不干活就更不能拿工资。这俩法官占着党的位子,拿着人民的俸禄,不为人民谋利益,不按照党和人大制定的法律严格要求自己,不讲法官职业道德,法律大全合同法。占位子不干活,不干活光拿钱,那党要你何用,民养你干啥? 最近,全国人民对我国的司法机关尤其是人民法院有意见,这点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也不得不承认。面对人民群众的意见,面对党和政府的意见,面对人大政协的意见,有些法官就诉苦,说我们地方法院不好干,办个案子地方党委干涉,地方人大干涉,地方政府也干涉。当个基层法官吧,上级法院管,组织部门管,地方政府也管,好像他们最冤。事实是什么呢?你法官的职务就是因“法律”而设,所谓“法”官是也。你带头蔑视法律、践踏法律、玩弄法律,却把因此造成恶果的责任给党推,给人大政协推,给政府推。实在推不过去又给老百姓推,说是老百姓不懂法,无理缠讼,是刁民。现在大家瞧瞧,究竟这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究竟是谁在坏中国的法制! 在北京的法院,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工作安排,不见法官尊重,这些明规则不被遵守。而百度的法务迟到,百度的律师迟到,法官却默许、纵容,这些潜规则被司空见惯。甚至在北京的基层法院出现了开庭当天才通知庭审人员变更、不允许当事人向被告发问、调解跳过原告直接征求被告意见的怪现状。既然如此,那么,我们能不能申请北京的院长们废除这些无用的明规则,执行这些实用的潜规则?既然这些法官不愿出庭审活动,是不是可以建议他们到百度竟聘法务去,腾出位置让给地方上优秀的法官进京办案,再让那些通过司法考试不想当律师的法学毕业生到地方法院当法官去?既然院长们约束不了自己的法官,连个基本的考勤制度都落实不了,是不是应该主动让贤,请百度的李彦宏来作院长,以增强人民法院对法律或规则的执行力,把法院做大做强? 我们都知道,司法是维系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手段也是最后的救济途径。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崇高目标,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我党目前正在下大决心大力气建设法治社会。在这种氛围之下,北京的法院出现这种怪现状充分说明我国的法治现状令人担忧,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大声呼吁,在以后的司法改革中要学习重庆打黑,下决心把践踏党和法律的尊严的害群之马清理出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决要用有品德有能力之才,坚决要用有气节有情操之才,坚决要用有专业素养之才!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