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伟:为何免死2 ——当女大学生爱上农民工 北京孙中伟/孙中伟死刑辩护网网络首发 孙中伟原创 摘自法律出版社孙中伟著《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孙中伟律师死刑辩护手记》 陈志辉,外地来京务工人员,32岁,有家有室的他爱上了一位女大学生,热恋的无限幸福让他决定给深爱的人卖房并交了购房订金。 由不相识到相爱,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 但由爱到恨,有时却只需要一瞬间,陈志辉因雇凶杀害其恋人被警方以涉嫌。 从公安侦查阶段开始,我接受委托作为陈志辉的律师,为其提供到一审终结整个阶段的辩护。 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指控陈志辉构成杀人罪的指控不成立,以判处陈志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案情再现 二、律师辩护 …… 法庭宣判 当一个多月后我再次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来开庭时,法庭直接进入了宣判。审判长宣布陈志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和我与陈志辉庭前预料的结果完全一样,因此,当陈志辉听到判决结果时,法庭上的他异常的平静。但当宣判结束法警将其带离法庭时陈志辉却回过头来请我去看守所会见他,他有话要对我说。 当天下午,我在第一时间赶到关押陈志辉的看守所,申请会见陈志辉。 在律师会见室里,陈志辉让我帮他提起上诉,他继续委托我作为他的二审辩护律师。我心里觉得很疑惑,难道是他不满意这个判决结果吗?陈志辉为什么要上诉呢?这个判决结果就是庭前我们共同预料到的最有可能的判决结果啊。 难道是他对我一审辩护不满意吗?但是他又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委托我作为他的二审辩护律师啊,他并没有提出二审要更换辩护律师。 我们律师行业中有一句话叫做“钞票就是最好的选票!”在我们行业中的意思就是当事人是否愿意委托你,是否愿意给你交律师费是对律师最客观最准确的评判标准。 那陈志辉明确表示,他要继续聘请我作为他的二审辩护律师,他愿意继续向我支付二审的律师费,那么他应当对我一审的辩护是满意的啊。 后来,陈志辉才与我说了他的二审上诉“战略”。他说,他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是有心理准备的,也是能够接受的。但是,他希望能够在二审过程中,被害方家属能够面对他一审并未被判处死刑的现实,能降低的数额要求,希望能与他达成赔偿谅解的协议。而一旦双方在二审过程中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法院至少会减轻一档量刑,将其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这样,如果花几万元的赔偿数款来换取这个是值得的。但如果被害方还是要坚持最少要法院判决的那五十多万的赔偿款才谅解的话那就算了,他认为花五十多万来换取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不值得。 一个在商人地区成长起来的被告人陈志辉时时刻刻都在以他商人的头脑和思维方式在核算着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 可惜的是,二审过程中被害方的家属并没有按陈志辉预算的赔偿数额接受赔偿谅解方案,在这一点上陈志辉是预算失误了。 但是在另外一点上陈志辉预测得却是非常准确的,即一旦双方达不成赔偿谅解协议,二审法院将会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二审法院最后当然地作出了维持了一审判处陈志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裁定。 二审判决之后没多久,陈志辉被遣送回到他当地的监狱服刑。我收到了陈志辉给我寄来的信,他说他感谢我陪他走过的生命中在看守所中度过的那最艰难的一年多时光! 那一声感谢! 那是当事人事后给我的评价和报答,已经让我感到很满足了!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们为被告人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追求的只是对当事人最为公正的审判过程及审判结果,而并非是为了获取他们的报答及回馈。 有一声真诚的感谢足矣! 三、社会反思 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怕的 文丽莎,一位风华正茂的刚毕业不久的年轻女大学生就这样离这个世界而去了,而让她离开这个世界的人却是那位曾经她最爱、也是最爱她的人。 作为一名辩护律师,虽然为陈志辉的辩护在法律上我成功地履行了我的职责和使命,但当每一次我结束一起刑事辩护,我回归为一位普通的社会人的时候,每次我都会在思考如何能够减少或避免类似犯罪的再次发生?让这个社会因为有了法治的护佑而会更加的和谐与美好! 为被告人辩护而辩护并非我们刑辩律师的终极人生追求,我们辩护所追求的终极社会应当是一个没有辩护的社会,没有犯罪、没有被告人需要我们为之辩护的美好和谐社会! 陈志辉,任何为一名外地进京务工人员,作为曾经的一名农民工,可以说他曾经是成功的!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努力,从农民工中最苦最累的建筑工地工人做起,在极短的时间在北京有了自己的事业,靠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的这种创业精神,有时也是值得我们有些待业的和失业的大学生们所应当学习的。 上帝曾经也是很眷顾陈志辉的,让他有有幸认识了作为京城女大学生的文丽莎并成为好朋友,如果陈志辉能够将她保留在纯洁的友谊层面,那注定结局会是美好的! 但人类的欲望是会无限膨胀的,并且人们欲望膨胀的速度常常会远远超过人自身能力进步的速度,这常常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我们的痛苦常常并不是因为我们拥有的太少,而是因为我们需要的太多! “毋贪恋他人妻”是上帝通过“天主十诫”给我们人类立下的十大诫令之一。上帝知道人类容易受到魔鬼的诱惑而犯错误,就给人类立下了人类易犯的“十大诫命”。 陈志辉本身拥有自己的妻子和儿子,有自己幸福的家,他就不应当再去爱文丽莎!那样的爱情注定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悲剧。 爱是一种信仰!没有信仰的人不会拥有真正的爱的,陈志辉因为对“爱”没有真正理解和信仰,所以他的最后结局注定会是一场悲剧。 当不能得到那份爱之后,不是自己的该放弃的就要勇敢放弃。但陈志辉放不下得不到的那份爱,备受煎熬的心灵没有地方可以倾诉和疗伤,陈志辉没有心灵的神父或牧师能为他疗伤和疏导,无法疏导的怨恨和矛盾聚集后的爆发就会选择伤害他人。 每位人的心灵都需要一位神父或牧师的关照和呵护,心灵才会能够得以抵抗住魔鬼诱惑而健康发展。 西方谚语说:“每多建一座教堂,就会少一座监狱。”“每多一位神父,就可以少一百个警察。”宗教可以医治、矫正人们扭曲的灵魂而减少犯罪。 因为陈志辉没有对宗教的信仰,当他的心灵迷失的时候他就找不到方向,因此他迷失了自己而受了魔鬼的引诱而走上了伤害他人的歧路。 因此,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怕的! 另外,陈志辉没有对法治的信仰! 对法治有信仰的人会相信每个人都会受到法治的护佑。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允许我们随意地损害他人的健康或剥夺他人的生命。 陈志辉不尊重他曾经深受过的文丽莎的生命和健康,恣意地去损害他的健康和生命,最后换来的是自己自由的丧失,代价不可谓不大。 不管是雇凶杀人还是雇凶伤害,都是严重侵犯他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是世界各国的法律所明令禁止的,也是各种宗教所禁止的。我们每一位作为有生命的个体,我们都应当象珍惜自己生命一样去争惜他人的生命!侵犯他人的生命也就是侵犯我们自己的生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