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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涉“新国五条”案件被法院受理 ?div=-1 李克强总理以“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作为自己的履职承诺,依法治国思维也由此在本届政府中凸显。经济与法从来就是孪生兄弟,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秩序、面对越来越多的经济案件,我们希望通过法律层面的解读,忠实地记录中国经济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并给国内外企业提供最大的警示性借鉴。 在“新国五条”细则发布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北京就发生了涉及京籍单身人士购买第二套房的相关案件。买房者在细则出台前与卖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并预付相关款项,但因卖房者拖延,致使政策出台后买房者无法继续完成购房,遂将卖房者告上法庭。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案情简介: ■案例分析: 朱立新表示,如果是因为卖房人单方面原因,致使李某因北京“新国五条”细则落地而无法继续完成买卖行为,那么卖房人就确定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李某要求卖房人返还预付款和双倍定金属于合理要求。 ■律师说法: 根据此案李某所遇情况,朱立新表示,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应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清楚地在合同上标明如单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方便日后买卖过程中单方违约产生纠纷后的维权。朱立新称,北京地方调控细则出台后,这类案件还会存在很多,此类案件中,买房者无法再要求继续买房,因此只能要求卖房者按照合同赔偿。 实际上,“新国五条”地方细则作为一项新政策,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应该在与卖房者签订合同时就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导致交易无法进行”作为不可抗力因素考虑进去,以免因为合同不周全而受到损失。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