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补充: 2012-08-20 12:07
1,关于厕所的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说说的厕所既不在你的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也不在你哥哥的使用证范围内,所以不能说这个厕所的所有权就归你所有,那么你哥哥将厕所拆除,自然就就没有侵犯到你的权力了,你也就没法要求哥哥赔偿或者重建,主体不适格。那么这个厕所在谁的土地使用范围内归谁所有,就由谁向你哥哥主张赔偿。 当然,如果村里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进行登记,但实际上该厕所的确是在你的土地使用证载明的范围内的,那么厕所的所有权归你所有,哥哥擅自拆除属于侵权,你可以要求你哥哥立即将厕所重建,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而对于土地使用证没有载明的信息,你们也可以要求村委会进行补充登记,将厕所使用的土地登记在你们的使用证之内即可,如果你哥哥拒不赔偿,你们可以起诉解决。 我的补充: 2012-08-20 12:08 2,关于你哥哥和你们对母亲的赡养义务的问题。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你哥哥作为母亲的子女是需要尽赡养义务的,你母亲可以要求你哥哥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否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我的补充: 2012-08-20 12:10 3,关于你哥哥打伤你母亲和你子女的问题。 首先报警,保留哥哥对你母亲和子女有人身伤害行为的证据。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你哥哥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可以要求你哥哥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此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2-08-20 12:12 4,关于本案的总结意见。 如果厕所在你们的土地使用证载明的范围内,那么哥哥随意破坏属于侵权行为,你们可以要求哥哥重建或者进行赔偿,否则哥哥没有赔偿义务。 对于土地使用证上虽然没有注明的,但实际使用权确实归你们所有的,你可以要求村委会进行补充登记,确定你们的权力。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我的补充: 2012-08-20 12:12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细节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