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1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立法建议专家座谈会顺利召开。圣运所在专家座谈会上提交了由所内律师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建议稿,专家和律师就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做了深入探讨。此次,理论界和实务界携手谏言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意义颇深。购买假发票。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律师介绍,根据律师实际代理集体土地征收维权案件的经验,我国目前实施的土地储备制度很大程度上被地方政府滥用,很多时候以储备用地名义征收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高价出让用作商业用途,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如此性质的征收并非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与商业利益形成巨大对比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失地农民得到的补偿过低,这也是引发征地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未确定具体建设项目进行征收的,很难核实其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极容易被地方政府利用,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商业开发。此次建议稿中规定“严禁未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将所谓土地储备制度排除在外,这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