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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的处罚规定

时间:2013-03-20 15:02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咨询:假发票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我是一名财务人员,现在的公司最近吩咐我使用一些假发票,我很担心自己会犯法,所以就问问大家假发票的处罚规定。

已解决

假发票的处罚规定

浏览量:2181

咨询:假发票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我是一名财务人员,现在的公司最近吩咐我使用一些假发票,我很担心自己会犯法,所以就问问大家假发票的处罚规定。

所属地区:湖南 - 益阳 投诉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12-31 15:37

假发票的处罚规定:

假发票会受到财政局的处罚,以下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 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 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 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 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 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 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第三十七务 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抵押或者销毁, 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者: kelly1234 解答积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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