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X兵、柯X米盗窃刑事判决书
时间:2012-08-12 04:22来源:雨心 作者:睡了 点击:
次
本院认为,被告人柯X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柯X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柯X兵、柯X米犯盗窃罪事实清
本院认为,被告人柯X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柯X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柯X兵、柯X米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柯X兵及辩护人李XX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柯X米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一并考虑被告人柯X米因违法行为被抓获以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柯X兵、柯X米在主刑执行完毕以后,附加罚金刑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将前罪没有执行的罚金刑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被告人柯X米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对被告人柯X米和被告人柯X兵自愿认罪的部分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分别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责任编辑:admin)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