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抚恤金好安葬费我老公是否有权继承
我婆婆于今年1月因病去世。婆婆育有两个儿子。我老公是大儿子。婆婆生前和我们住在都江堰地震后修建的安置房。小叔子一家住在成都锦江区。小叔子没有和我老公做任何商量和沟通想私自办理了婆婆的销户并到社保局办理安葬费手续。钱已经到帐很久。我老公多次和小叔子商量要求返还当初婆婆住院和办理丧事我们所出的7000元钱。听听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小叔子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现在非要我们拿出他所说的在08年婆婆住板房时他所看到的一张农业银行的存折。现在他说他要的都江堰的农业银行调查如有存折无论是否有钱我们垫付的7000元一分的不给我们更不要说我老公应当继承的那份。婆婆生前她的工资存折社保卡身份证这些重要的东西都是婆婆自己在保管。这个问题婆婆的一位好友周阿姨可以证明事。婆婆去世后在处理衣物时没有看的他说的东西。处理婆婆东西之前我老公过小叔子打电话让他一起来处理,他说他不来,让我们自己处理。现在他这样武断我们很无奈也很无辜。我想问问他的做法说法合理合法吗?我老公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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