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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下或自行达成之协议,可视为双方处置自己权利义务,听听土地租赁合同范本。以解决赔偿争端的契约,一经签订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因事故产生的侵权之债,即转化为合同之债。其性质与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并无不同,其根本都是民法\"意思自治\"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2]29号)已明确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持该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该协议具有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依据该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参照法释[2002]29号司法解释的精神,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及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时,应将该协议作为民事合同来对待,经审查,如该协议没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应依据该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