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

时间:2012-09-02 00:31来源:灵溪 作者:花自有时开 点击: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快乐的节日,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安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快乐的节日,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安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1月29日至2月8日。
  
  二、检查重点
  
  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各类集贸市场、候车(机)室以及小摊点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以肉及肉制品、酒类制品、粮油、果蔬、乳制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农牧部门要切实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和监管工作。要以生鲜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三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重点检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原辅料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质量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土地租赁合同范本。严把节日市场产品准入关。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流通环节中粮油、肉类、蔬菜、蛋禽、调味品、酒类、饮料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窝点”,加大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承办“年夜饭”等聚餐服务单位监管力度,将农村婚、丧、嫁、娶、庙会、集市等集体用餐的作为检查的重点环节,加大对建筑工地、企事业机关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的索证索票制度。严防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结合节日特点做好监管和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以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检查工作,做到横查到边,纵查到底,土地租赁合同范本。认真做好记录,在工作中不徇私情,不走过场,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职责,确保检查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是落实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要确保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三是要加强协调,全面查处问题食品。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空白和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相互沟通,实现信息共享。省食安委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监管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四是要依法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及《》的有关规定,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特别是涉及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更要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曝光。
  
  五是要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及《》的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大力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于2月12日前,报省食安委办公室。同时,为做好节日期间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和协调,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方式、值班电话于2月2日前报省食安委办公室。
  
  省食安办地址:甘肃省卫生厅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邮编
  
  联系人:孙李刚 侯纯蕊
  
  联系电话:0931-(传真)
  
  邮箱:gsspaq@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