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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解决法(全文)(3)

时间:2014-04-04 22:33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元和个人举办建树,必要行使土地的,必需依法申请行使国有土地;可是,兴办州里企业和村民建树住宅经依法核准行使本集团经济组织农夫集团全部的土地的,可能乡(镇)村民众办法和公益奇迹建树经依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元和个人举办建树,必要行使土地的,必需依法申请行使国有土地;可是,兴办州里企业和村民建树住宅经依法核准行使本集团经济组织农夫集团全部的土地的,可能乡(镇)村民众办法和公益奇迹建树经依法核准行使农夫集团全部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行使的国有土地包罗国度全部的土地和国度征收的原属于农夫集团全部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树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树用地的,该当治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的阶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本办法建树项目、国务院核准的建树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树用地的,由国务院核准。

在土地操作总体筹划确定的都市和墟落、集镇建树用地规楷模围内,为实验该筹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树用地的,按土地操作年度打算分批次由原核准土地操作总体筹划的构造核准。在已核准的农用地转用范畴内,详细建树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当局核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划定以外的建树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树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核准:

(一)根基农田;

(二)根基农田以外的耕地高出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高出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划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并报国务院存案。

征收农用地的,该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划定先行治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个中,经国务院核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治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治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在征地核准权限内核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治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治理征地审批,高出征地核准权限的,该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划定另行治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度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措施核准后,由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予以通告并组织实验。

被征收土地的全部权人、行使权人该当在通告规按限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内地人民当局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担理征地赔偿挂号。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凭证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以赔偿。

征收耕地的赔偿用度包罗土地赔偿费、安放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放补贴费,凭证必要安放的农业生齿数计较。必要安放的农业生齿数,凭证被征收的耕地数目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元均匀每人占有耕地的数目计较。每一个必要安放的农业生齿的安放补贴费尺度,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放补贴费,最高不得高出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放补贴费尺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放补贴费的尺度划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尺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

征收都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元该当凭证国度有关划定缴纳新菜地开拓建树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划定付出土地赔偿费和安放补贴费,尚不能使必要安放的农夫保持原有糊口程度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可以增进安放补贴费。可是,土地赔偿费和安放补贴费的总和不得高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按照社会、经济成长程度,在非凡环境下,可以进步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和安放补贴费的尺度。

第四十八条 征地赔偿安放方案确定后,有关处所人民当局该当通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团经济组织和农夫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团经济组织该当将征收土地的赔偿用度的出入状况向本集团经济组织的成员发布,接管监视。

榨取侵略、调用被征收土地单元的征地赔偿用度和其他有关用度。

第五十条 处所各级人民当局该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团经济组织和农夫从事开拓策划,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树征收土地的赔偿费尺度和移民安放步伐,由国务院另行划定。

第五十二条 建树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可以按照土地操作总体筹划、土地操作年度打算和建树用地尺度,对建树用地有关事项举办检察,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 经核准的建树项目必要行使国有建树用地的,建树单元该当持法律、行政礼貌划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核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提出建树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检察,报本级人民当局核准。

第五十四条 建树单元行使国有土地,该当以出让等有偿行使方法取得;可是,下列建树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当局依法核准,可以以划拨方法取得:

(一)国度构造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都市基本办法用地和公益奇迹用地;

(三)国度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本办法用地;

(四)法律、行政礼貌划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行使方法取得国有土地行使权的建树单元,凭证国务院划定的尺度和步伐,缴纳土地行使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行使费和其他用度后,方可行使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树用地的土地有偿行使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务,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处所人民当局,都专项用于耕地开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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