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女友(已分手)说要用我母亲的银行卡,别人给她打钱。但是却从银行取走我母亲卡里的5000元人民币,钱是我存的。我当时在场,我本想挂失,但不是本人的卡,无法挂失,只有看着她取走钱,事后,她说要还我,但现在电话不接,短信不会,我托朋友去要,她说钱是她的,我有存款证明,如何取回我的钱? 我去派出所以我母亲的名义报案?现在派出所让我写报案材料,我是以我的名义写,还是以我母亲的名义写呢? 谁能帮我写份材料呢 朋友 还记得我吧。呵呵。你去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材料范本。可以用口头形式呀,通常,都是公安机关制作讯问笔录的,不需要自己来写报案材料,如果自己写的话,你把事实写清楚就行了。如果写的话,要以你母亲的名义写。因为他才是银行卡的所有人。 这种问题不要在网上问,要寻求有关部门,让专业人员为你解答,否则只会越弄越乱 问题不会是这么简单(得全面细致了解案情),以你母亲的名义写报案材料......如果派出所最后定为民事案件,你就得到法院去起诉你的前女友,那就准备持久战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