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项目,每年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都会增加。2013年度郑州居民收入,已经公布,城镇为元,农村为元。因此,2013年度赔偿的金额,法院也会随之调整。为方便肇事方和被肇事方处理交通事故,董军律师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案件代理经验,现将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总结如下: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 计算标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2、误工费 计算标准:误工时间×每月收入减少部分 误工时间以三期鉴定中的休息时间为准,收入减少部分,指误工期间每月工资的减少部分。 3、护理费: 计算标准:30-40元/天×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以三期鉴定中的护理期为准。 4、交通费: 计算标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如受害人未保留发票,或者发票与就诊时间地点不能对上,法官会结合案情酌定一定数额的交通费。 5、住宿费: 计算标准:60元×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标准:20-30元/天×住院时间 7、营养费: 计算标准:20-40元/天×营养期限 8、物损费: 计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如金额较小,法官酌定金额,如金额较大, 则需要进行评估。 9、鉴定费: 计算标准:以鉴定费发票为准,郑州伤残及三期鉴定的费用为1800元 10、残疾赔偿金 计算标准: A城镇居民元×年数×伤残等级系数 B农村居民元×年数×伤残等级系数 计算标准的年数系, 60周岁以下为20年。若伤者60周岁以上,有一年 减一年;75岁以上,统一为5年。 计算标准的系数为,十级伤残为10%(2年)、九级20%(4年)、八级30% (6年)……一级100%(20年),即每增加一级伤残系数增加10%。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计算标准:按照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2、丧葬费: 计算标准:4331元×6个月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标准: A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数÷抚养义务人数 B农村居民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业)×年数÷抚养义务人数 计算标准中的年数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有一年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4、死亡补偿金: 计算标准: A城镇居民60岁以下,为元 61-75岁,为城镇居民元×年数 75岁以上元。 B农村居民:60岁以下,为元 61-75岁,为城镇居民元×年数 75岁以上元。 计算标准中的年数为,20年,60周岁以下为20年。若伤者60周岁以上, 有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为5年。 15.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计算标准:通常包括:误工费(一般赔偿三个人一个月的误工费)、住宿 费(60元一天)、交通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16、律师服务费 受害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可由肇事方承担,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