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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怎么算,我2013年1月病休5天应扣多少

时间:2014-03-06 13:41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我2013年1月病休5天应扣多少

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浙劳险[1995]231号)第二条,关于病假工资的计发问题是这样规定的: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这是本省对病假工资的规定,可以参照.如果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高于此标准的,应以后者为准。如果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病假工资有不同规定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2013-03-14 14:1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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