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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师 > 招考信息 > 广西教师招聘:2014玉林博白县从代课教师和历年清退、自动离岗的代课教师中招考择优聘用小学教师230名(2) 2014-06-04 10:28:55 来源:玉林人事人才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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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分值各100分。 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城考试。 2.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 笔试地点:考试地点和有关事项注明在《准考证》上。 (二)加分(第一类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的代课教师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 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以下)每年加0.6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8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1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6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分;26年以上每年加2.5分。 2. 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3. 奖励分:对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县(市、区)级加5分,市(地)级加6分,自治区级加7分,国家级加8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的奖励取最高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8分。 4. 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加5分,获得高级职称加6分。 5. 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满一年且在职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学校团委书记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以任命文件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为准(由本人或单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 属于边远山区的且是该校唯一一名教师的加3分。 7.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加5分。 总加分不设最高限制,加分计入总分后再排名。 加分由县人社、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审核确定。 (三)考察 根据所公布职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对被考察的代课教师采取适当方式就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除设定表格(项目)外,根据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对计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要从严考察。同时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由县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组织,纪检监察、计生部门配合实施。一般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完成,重点工作由县招考办派人完成。 (四)体检 考察合格后的人员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2005年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体检由县人社局、教育部门组织,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实施。 五、递补与同分的处理 第一类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归侨子女,军、烈属和烈属子女及伤残军人子女优先照顾。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工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高低、先后确定递补人选。 第二类人员:依次以学历、职称、奖励项的高低、先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本次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教师,对进入如下两个环节的招聘对象实行公示: (一)报考人员基本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及其加分的内容和分数(第一类人员)进行公示。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公示期五天,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地点在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和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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