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写字楼、商铺租赁、买卖律师 在商铺或商场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往往不满足于定期收取固定数额的租金,因此,所谓“扣率租金”或称“提成租金”应运而生。在实践中,根据出租人对承租人销售情况的了解程度,可以有两种条款设计: 1、对于出租人不了解承租人销售情况的场合,厦门店面转让。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定期提供财务报表,并有权保留对承租人查账及审计的权利。对于出租人了解承租人销售情况的场合,如出租人负责商场的统一收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定期对销售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以免对提成租金的收取发生争议。 2、乙方须在每月五号前支付当月基本租金、管理费和推广费。若按每月的月营业额计算的扣率租金高于基本租金的,则乙方须于下月支付基本租金时向甲方交纳该月基本租金与扣率租金的差额部分。乙方同时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七日前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确认正确记载乙方上个月在承租场所内整个月的营业额的书面财务报表; (2)若乙方不提供或不实提供书面财务报表,甲方有权估算乙方上个月的营业额,乙方须按甲方估算的月营业额缴纳扣率租金; (3)乙方在其上一个财政年度完结及租赁期满后三十天内应向甲方提供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租赁店铺进行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该年度财务报表应真 实及详细地列出该店铺在本财务年度内各个月的财务资料及明细),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在甲方收到并确认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后的十日内,甲乙双方须以现金付款 的方式,对该财政年度的扣率租金,做出基于上述年度财务报表中所列的最终数字而需要做出的调整。相应财政年度的月报表须以经甲方收到并确认的该财政年度的 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并做出相应调整; (4)任何情况下,甲方仍保留对乙方查账的权利,包括甲方自行或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审计师对乙方经营租赁物业的相关会计报表、会计账薄、记账凭 证、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查,费用由甲方支付。但是,若查账发现账目不实,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际查账的结果计算扣率租金。乙方应就甲方或甲方聘请的会计 师、审计师查账事宜提供充分的协助和合作。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 北京写字楼、商铺律师 网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