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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90后爸爸为逃避现实外出打工被告上法庭

时间:2012-09-24 03:27来源:新子405 作者:草木 点击:
原标题:广西一90后爸爸为逃避现实外出打工被告上法庭 中新网钦州9月17日电(林浩吴冬莲)同为“90后”的晓军和巧丽同2011年就成了父母,过早承担还不能承担的责任,他们因此矛盾不断。为逃避现实,女生出生4个月后,晓军便外出广东打工。近日,自感无法抚养孩

  原标题:广西一90后爸爸为逃避现实外出打工被告上法庭

  中新网钦州9月17日电(林浩吴冬莲)同为“90后”的晓军和巧丽同2011年就成了父母,过早承担还不能承担的责任,他们因此矛盾不断。为逃避现实,女生出生4个月后,晓军便外出广东打工。近日,自感无法抚养孩子的巧丽将晓军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确认非婚生育的女儿由她抚养,晓军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广西钦州市浦北法院17日介绍,晓军和巧丽是小学同学,读书时双方没有过多的交流,但2010年5月底两人重逢时却擦出了火花,7月便开始同居生活,日子倒还算甜蜜,但不久巧丽就怀孕了,2011年5月底生下了女儿妮妮,自从女儿出生后两人开始矛盾不断,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晓军因承受不了家庭带给他的压力,女生出生4个月后,便外出广东打工,并且变换联系电话,试图逃避现实。

  从此,巧丽便与晓军失去了联系。由于本身没有工作,对于房屋买卖协议。无力抚养女儿,晓军外出一个月后,巧丽便把女儿扔给自己的父母抚养。巧丽父母倍感无奈,自己女儿还是个孩子,好不容易拉扯她长大,还没得享清福,现在却又要承担起养外孙女的责任。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花销也越来越多,俏丽父母多次要求女儿出去工作以补贴家用,但巧丽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巧丽一纸诉状将晓军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确认非婚生育的女儿由她抚养,但要晓军支付妮妮的抚养费每月500元,直至女儿长大成人为止。

  晓军觉得自己承担不起这笔抚养费,想着干脆把女儿放到自己父母那养,一举两得。晓军辩解说巧丽至今没有工作,完全没有经济收入,不用说抚养女儿,甚至连自己都难以养活。女儿虽年幼但早已断奶,不需哺育。要求法院确认女儿跟他一起生活。如果确认女儿由巧丽抚养,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等实际情况,对女儿的生活费每月只能支付100元,多了自己承担不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妮妮出生后一直在巧丽家生活,她还未满两周岁,不宜改变其生活环境,以免对其成长和教育带来不利影响,妮妮随巧丽生活为宜。根据当前巧丽和晓军两人的经济收入情况和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晓军应当每月支付250元抚养费。

  承办法官表示:如今“80后”离婚纠纷高发的同时,“90后”婚恋纠纷也渐渐浮出水面。“90后”的孩子没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和两性观念,早恋现象普遍,这对年轻一代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多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各级学校也应高度重视在校生的青春期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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