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云南省公安厅 云公交〔2012〕91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2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各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2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元。 二、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元。 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722元。 四、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4000元。 五、2011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其中: 1、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2、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3、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4、电力、煤气及水的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5、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8、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9、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0、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1、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元; 16、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注: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二类地区包括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每人每天补助 50元 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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