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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典当行材料样本(二)

时间:2013-01-09 19:05来源:采采幽蓝 作者:京城散户 点击:
附件3:新增典当行相关材料样本 关于设立××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受全体股东委托,我们对在××市(县、区)拟设立“××市(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前期有关工作进行了精心的筹划和准备,并对市

附件3:新增典当行相关材料样本

关于设立××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受全体股东委托,我们对在××市(县、区)拟设立“××市(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前期有关工作进行了精心的筹划和准备,并对市场、效益、风险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预测和评估。我们认为,在本市(县区)设立该典当公司是很有必要且完全可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设立典当公司项目概况

1、设立公司名称:××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

3、注册资本来源:由××户法人股东和×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法人股东××户,出资××万元,占总资本××%。其中,××公司出资××万元,占总资本××%;××公司××万元,占××%;××公司××万元,占××%。自然人股东出资××万元,占总资本××%。其中,×××出资××万元,占××%;×××出资××万元,占××%。

4、法定代表人:×××

5、机构住所:××市××区(县)××路××号。

邮政编码:××××××

6、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业务。

二、市场分析

依据国家有关典当法律法规和各级监管部门对典当业的要求,经过对典当业多年调研分析,我们认为,在本市拟设立典当行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市场空间广阔。××市(县)是一个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缺乏小额短期应急流动资金,典当市场潜力巨大。全市拥有××万人口,流动人口达××万人,这在客观上为我市典当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典当服务的社会需求量大、面广。近几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这为典当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典当市场潜力分析,我市(县)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方兴未艾,个体、民营、集体性质的规模不等的商品生产经营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私有经济发展较快,小额急需流动资金的需求明显增加,而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周期长、门槛高,迫切需通过典当方式为其提供服务;三是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已实施3年多时间,其政策法规更加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有力,措施更加到位。人们对典当认识逐步提高,其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影响力不断扩大。这些都为典当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通过客观分析我市典当业现状和发展前景,我们认为,今后典当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和有序发展。我们认为,根据合理布局的发展要求,在我市(县)设立一家典当行是非常必要的。一是有利于加快全市典当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更好地改变我市现有典当企业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发展规模滞后的现状;二是有利于建立适度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体系,促进我市典当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行业自律建设,规范典当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使典当业有序竞争,相互促进;三是有利于发挥典当业的服务功能,支持生产、活跃流通、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典当业的需求。

三、效益预测

我们认为,只要坚持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积极开拓创新、注意防范风险,将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企业效益

1、营运资金按注册资金××元、资金利用率按90%和月平均综合费率25‰计算:个人房产委托书范本

年营业收入=××万元×90%×25‰×12=××(万元);

2、年经营费用=工资××万元+各项社会保险××万元+职工福利及教育培训费××万元+租赁费××万元+水电费××万元+汽车燃修费××万元+宣传及业务招待××万元+办公用品、印刷、审验、公证等费等其他费用××万元=××万元;

3、年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入××万元×税费率××%=××万元;

4、利润总额=收入(××万元)-经营费用(××万元)-税金及附加(××万元)=××万元;

5、净利润=利润总额(××万元)×(1-33%)=××万元。

(二)社会效益

按××万元运营资金,每笔业务平均当期3个月,一年至少将周转×次计算,每年可为社会上提供××万元以上的累积融资额和10个左右的就业岗位。典当公司每年还将为国家和地方财政上缴××余万元的税金。另外,典当业的发展有利增强社会融资功能,完善了融资渠道;有利于通过竞争促进银行增加服务项目,更好地解决个体和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四、风险评价

由于典当能以最充分的担保物权控制借贷风险,因此典当业从某种意义来说属于高利润、低风险的行业。但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仍然存在着经营风险,如鉴定风险、违规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等。通过学习《典当管理办法》和实地参观考察,我们认为防范风险是典当公司在典当经营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要避免典当业务风险,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提高法治观念,一方面,坚决杜绝集资揽储、吸收存款和拆借资金等不合规定的筹资行为;另一方面,坚决杜绝信用放贷和手续不完备的典当业务。二是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严格手续,严格按程序办理业务。三是要在提高业务人员的典当素质上下功夫,认真全面的学习典当及相关知识,学习和吸取现有典当公司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教训,杜绝风险的发生,把风险降至最低。总之,只要我们认真遵守《典当管理办法》,用《典当管理办法》规范典当行为,时刻紧抓防范风险这根“弦”不放松,严把质量关,典当风险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五、公司法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公司法人股东简介

1、××公司概况。该公司始成立于××年××月,税务登记号为××,机构代码××,位于××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年实现主营业收入及投资收益××万元,利税××万元。本次投入典当公司股金××万元。

……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志毕业于××大学××系,先后从事过××领域。现任××职务,××职称,无论在知识面、专业理论方面,还是在实际工作经验方面都极为丰富。近几年来,对典当行业特别关注,不间断的进行学习考察,并一直积极筹划准备。本次作为法人股东投入典当公司××万元。

2、拟任公司总经理。……

3、财务负责人。……

六、研究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设立××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无论从市场分析、效益测算、风险评价方面论证,还是从法人股东实力、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素质等情况,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典当公司已具备条件,是非常必要,完全可行的。

××市(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

二〇〇八年×月×日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典当事业,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公司名称:××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住所:××市××区××路××号。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三条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业务。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 东 名 称

出资方式

出 资 额

出资比例

××公司

货 币

××万元

××%

××公司

货 币

××万元

××%

××公司

货 币

××万元

××%

货 币

××万元

××%

货 币

××万元

××%

……

货 币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该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长和监事;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经主管部门批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需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应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纪录作为公司的档案材料予以保存。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兼任经理,但都必须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审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面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2/3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监事、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董事长、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股东会选举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行使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查验证后,并应于第二年1月18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二十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六)宣告破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自然解散时,应提前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据《公司法》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行业监管部门、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变更登记事项时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行业监管部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份,报行业主管部门一份,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全体股东各一份。

全体股东签章(签字、手印):

二〇〇八年×月×日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首届股东会会议于二〇〇八年×月×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同志召集并主持。会议就出资人出资、设立董事会、选举董事以及筹建委托代理人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人,占公司股权的××%,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决议有效。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表决通过,申办设立××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各股东的出资情况:法人股东×户,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的××%。①××公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②××公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③××公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④××公司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自然人股东×人,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上述出资务于申报材料上报省主管部门10日前一次性货币缴付。

二、会议表决选举产生了××典当公司董事会。选举×××、×××、×××……×位同志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同志任公司监事,以上任期均为三年。

三、会议研究确定由××同志作为委托代理人,具体负责该公司的有关筹建事项。

全体股东签章:

二〇〇八年×月×日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二〇〇八年×月×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同志召集并主持。会议就选举董事长、聘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实到×人,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决议有效。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选举×××同志任××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同志为经理。

三、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同志为财务负责人。

全体董事签章:

二〇〇八年×月×日
关于对××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

安全防范设施的初审意见

按照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对申请人××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的安全防范设施现场、规划方案和书面承诺的初审,认为符合办理申请典当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同意上报商务主管部门。但须经我局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营业。

××市公安局特种行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月×日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施

规划方案和申请人书面承诺

××市公安局:

按照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八号令《典当管理办法》对典当行房屋建筑、经营设施安全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以下安全防范设施规划方案,请贵局审查。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1、营业大厅内在南北(东西)两边分别设置两个自动摄像头。

2。、摄像头分别朝不同的方位,使大厅处于全方位监控,不留死角。

3、电视监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监控录像设备的性能、作用、特点,熟悉掌握监控操作、保养、保管的方法,学会一般故障的排除,管好用好设施。

4、值班人员应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对控制台、监控器、电源开关、线路和备用电源进行检查和擦拭。

5、当设备器材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二、营业柜台设防护设施

1、营业大厅设置封闭式柜台,高度不低于1.2米,宽度不少于0.6米,柜台应牢固美观。

2、柜台上方安装防弹透明玻璃,根据业务需要,柜台应设置数个30cm(长)×20cm(宽)×15cm(高以槽底计算)、底部为弧形的槽式窗口。

3、柜台内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器材及临时现金保管用的保险柜×个。

4、营业网点夜间不存放现金,每日开业后再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内。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1、设置全封闭库房一处,以备放置典当物品。

2、库房内配防潮、灭火设备,安装防爆灯,配备应急照明灯。

3、库房内放大型保险箱一组、保险柜2个,以备放置典当来的金银物品及贵重物品。

4、库房内电器设施除照明用其余一概不准使用,电线采用符合国家电业标准的正规电线,合理布置做到不漏不破。

5、库房做到24小时值班制度,由2名兼职保安轮流24小时值班,并配备通讯报警设施。

四、设置报警装置

1、营业大厅柜台内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报警装置的安装及线路的布设做到安全隐蔽,防破坏,便于维修,并且报警开关的设置保证工作人员使用方便,遇到险情能迅速报警。

2、库房内保安人员配备对讲机或程控电话各一部,遇到险情能迅速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其实个人委托书英文范本

3、库房内配备一定数量的防卫器材,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安全。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1、营业大厅出入口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安全门。

2、营业大厅朝街窗户均用18号钢筋加固,不锈钢装饰防盗,柜台门安装标准制式的防盗安全门。

3、财务室安装达标防盗门窗

4、库房的出入口安装达标的防盗安全门

六、配备必备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1、营业大厅内四角放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个;

2、营业柜台内留自来水龙头一处

3、营业大厅内安装火警报警装置,发现火情能迅速报警;

4、库房内放置大型灭火器2个,手提式灭火器4个;

5、营业大厅与库房均使用达标电线及电器,严禁任何人私自使用电加热器。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发起人郑重承诺:

上述安全设施规划严格按照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管理办法》对典当行房屋建筑、经营设施安全的要求制订,请贵局进行初审。

我公司保证在取得国家《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开业前将上述安全设施全部安装到位,请贵局验收。验收合格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进行管理、维护和使用。

附:1、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

2、建筑结构图

3、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全体股东签章:

二〇〇八年×年×月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营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典当行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典当服务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中小企业和广大群众做好融资服务。

第三条 经批准,本公司可经营以下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业务。

第四条 公司不得经营以下业务:非绝当物品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动产抵押业务;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未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五条 公司不得收当下列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第六条 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 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

第七条 公司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 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第二章 当票和当物保管规则

第九条 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第十一条 当票是本公司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公司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公司与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当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本公司机构名称及机构住所;

(二)当户姓名(名称)、住所(址)、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三)当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估价金额、当金数额;

(五)利率、综合费率;

(六)典当日期、典当期、续当期;

(七)当户须知(应当载明公司和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和当户不得将当票转让、出借或者质押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 公司和当户应当真实记录并妥善保管当票。当票遗失,当户应及时向本公司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者或挂失前被他人赎当,本公司无过错的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办理房地产抵押和汽车质押典当等业务的,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质押登记,再办理抵质、押典当手续。

第十六条 公司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并由专人妥善保管质押当物。质押当物在典当期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公司应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典当期及绝当物处理规则

第十七条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为6个月,当户可提前赎当。

第十八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第十九条 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 公司应按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三)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四)典当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绝当物品销售点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章 利率、费率执行规则

第二十一条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二十二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第二十三条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五章 资产比例管理规则

第二十五条 典当行的资产应当按照下列比例进行管理:

(一)公司自初始营业起至第一次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期内从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公司第一次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之后从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向主管部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所有者权益。典当行不得从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得从商业银行贷款。

(二)典当行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

(三)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且典当条件不得优于普通当户。

(四)典当行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违反本办法关于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五)典当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司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实施过程中将逐步完善。


××市(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工作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金融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其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收支工作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定期写出财物分析,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六、负责审核各项财务收支,搞好典当物品,财产验收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主持财务部全面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二、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按月,季,年度向领导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三、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

四、负责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配合公司有关部室做好典当物品质押抵押贷款的拨付工作;

五、负责组织清查财产

六、监督,检查公司的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七、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八、协调银行工商税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

九、承办领导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记帐凭证,建立会计帐簿,登记各类明细帐簿(现金银行日记帐除外)总帐,做到记帐复账报帐手续完备,数学准确,帐目清楚;

二、妥善保管会计印签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会同典当部建立健全典当物品收发,保管制度;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融集资金和发放贷款;

五、负责编制财务报表

六、参与公司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定期于典当部的库存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七、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其他工作

第七条 财务部出纳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按财务制度使用现金,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得挪用公款;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按现金往来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款相符;

四、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相符;

五、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根据“转帐支票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做好转帐支票的登记工作,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六、妥善保管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七、按付款审批规定支付款项,不得擅自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流失;

八、认真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合法和手续完备;

九、积极主动催收各项应收的款项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

第八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第十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一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三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规定。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部门办理会计事项后必须取得或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四、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凭据,

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单位的公章。

第十七条 财务部、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楚公正符合有求。记帐凭证需填列;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附件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盖章,收付款记帐凭证海应有出纳人员签章。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启用会计帐簿时,在会计帐簿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在帐簿扉页注明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记帐凭证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登记会计帐簿。

第二十条 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室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定期对帐。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单位领导人、财务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在财务报告上签名或盖章。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现金和管理。

一、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和各种工资性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国家规定典当业务允许支付的现金。结算起点定为人民币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有单位负责人确定。

二、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现金每日的结余数不得超过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送存银行。

三、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帐目,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留帐外帐;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存入储蓄。

五、出纳人员收入现金时,应将签章后的收据交给交款人;支付现金时,领款人在付款凭证(或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

六、备用金管理。本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后,会计填写制付款凭证,出纳员据此付款。借支备用金的数额,应根据用途和出差时间,路途远近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合理确定。

七、借支的备用金一般应在每次办事后三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和进行结算,不允许过期占用。财务部门应坚持“签章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过期占用一个月以上者,应及时催交或在工资中予以扣回。

八、审查备用金的用途,不得挪用备用金。如发现不安截至用途使用备用金,财会部门应立即收回。

九、库存现金应每天核对,如发现帐款不符时,出纳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对付多或短少部分做好纪录,暂作其他应收款、应汇款列账查明原因后按规定处理。

十、财务部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部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备查纪录。

第二十四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法的《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各项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二、为利于银行存款的结算和管理,按现行规定,只能在一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结算户)提取现金。尽量减少在银行开设其他的辅助帐户,防止企业资金的分散与流失。

三、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出纳员根据审批后的“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支票上应填写清楚批准金额、日期、用途,并在支票领用簿上做好登记工作。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作废的转帐支票加盖作废章,附在重新填写的支票存根后,作为原始凭证保存。

四、严格各项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收付业务,出纳不得办理。

五、银行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单相符。

第五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各部门编制的资金收支计划,将资金收支计划汇总,上报公司经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严格汇款手续,明确付款环节中的责任,谁违反规定,谁承担责任。

第六章 费用开支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费用开支由办公室编制年度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负责执行。超出年度预算部分,办公室应写明超支原因,向财务部门申请增加预算,并经领导研究同意。

第二十九条 费用报销程序:经办人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按预算的内容核算,交财务部门审核,最后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十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公司“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的往来业务招待,因在用餐前一小时写出“用餐申请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决定赔餐人员和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完毕后,经办人员及时持正式发票和审批单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门核实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购置计划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财务部门监督执行。

第七章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范围: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资产。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2000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设备。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购置计划,并根据长远规则,分年度编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预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购买。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固定资产除设置帐簿外,还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 低值易耗品建立备查帐制度,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按平均年限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三十七条 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定期盘点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对盘点中发现的盘亏、盘盈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增减、租赁、毁损及使用状况的变动,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按规定要求办理手续,及时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变动纪录和核算。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保管、使用、核算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组织好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落实责任。

第四十条 对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经过技术专家进行鉴定,写出鉴定书, 并向上级领导报批,批准后方可进行。低值易耗品毁损后,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办公室做好纪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市(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根据《审计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由监事直接领导,全面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独立、公正、无私的原则,严格履行审计准则,做好加强管理和监督服务工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 内部审计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财务审计。包括会计帐册和报表是否完整、正确,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是否真实可靠,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合法,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业务审计。包括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是否显著,经营资金运用是否合理,资产质量是否安全可靠。

(三)管理审计。包括各职能部门是否有效地履行自已的职责,各种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各种管理是否有薄弱环节。

第五条 内部审计主要的职能和权限

(一)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介绍单位情况和参加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三)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公司状况、经营活动、经济效益、资产质量等情况;

(四)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过失而产生的错误或违法违规,提供口头或书面说明及参考资料;

(五)经内部审计后,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并有权帮助、加强、改善经营管理;

(六)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典当、财税等法规,经济上有弄虚作假、贪污舞弊行为,须及时向股东会、监事报告,并有权提出处罚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密切配合审计人员,共同搞好内部审计。被审单位有阻挠、妨碍审计行为和拒绝提供财务资料或对审计人员揭露的问题,进行打击报复的,审计部门可根据其情节轻重,建议股东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免职和辞退等处分。若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内部审计主要程序

(一)制订审计计划。根据股东会和监事的决定,拟定年度审计项目和计划,报股东会批准后发文组织实施;

(二)审计时间安排。原则上分为上半年和年度财务审计,适当安排专项和临时的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前,由审计部门提前3天发出审计通知书;

(三)审计工作结束,审计人员要制作书面审计结论和建议,并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向主管领导报告,经监事签字后,报告执行董事、总经理,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决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整改;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坚持原则,遵守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由具有审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任。审计机构设置与负责人的任免,由监事提出,股东会决定。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资料档案,并严格管理。审计人员调离职时,应在监事派员监交下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监事。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市(县)××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本制度待公司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1、收当时营业员要查验当户合法有是否持有效证件及当物所有权证明。

(1)接受当物要小心谨慎、避免磕碰、摔落。

(2)对贵重物品应戴上手套接取、检验。

(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①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

②机动车质押业务,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③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4)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①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②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③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④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⑤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⑥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⑦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5)典当行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续当时当户要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当户由于资金等原因到期不能赎当的,可以续当;

(2)续当应于典当到期前或期满的5日内办理;

(3)当户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当票;

(4)办理续当时,评估员应审核原当票及当户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续当凭证,续当一次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续当期的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

(5)保管员应根据续当凭证“保管联”对续期当物在“库存当品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6)出纳员复核续当凭证后,与客户结清前期利息和本息综合费用。

3、当户按期偿还当金本息,赎取当物。

(1)当户赎当须持当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评估员应审核赎取人身份证明及所持当票真伪。

(2)出纳员收取本金利息,确认结清后,开据“收款单”。

(3)保管员见出纳“收款单”保管联后,方能按当据编号入库取物。

(4)保管员对当物出库必须登记销号,并将当物与当票核对无误后交当户当面拆封,清点核收。

(5)赎当时,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费用,逾期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规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本制度待公司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一)当物的查验

1、查验当户有效身份证件,对当户出具的有关证件初审后应电话或委派人查询核实。

2、查验当物是否属于禁当物品,国家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共列八种禁当物品。

3、查验当物权属真伪

(1)当物必须是当户合法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物品,他人物品典当,典当人应持有委托书。

(2)共有财产典当,必须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并取得书面证明。

(3)查验当物来源是否合法。一要核查当物原始发票,查看购入日期、金额是否经过涂改。如发票遗失,可单位出具证明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二要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当物的特点、操作、维护等方面问题,检验当户对当物的熟悉程度,判断其所有权是否真实,防止收当诈骗犯、盗窃犯的赃物。

4、查验当物的真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成色等。防止以假冒真、以劣充好。特别当物还必须到相关登记部门去查询、登记。

(二)当物的保管

1、当物保管要设专人负责,建帐登记、分类、核算,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票相符”。

2、当物入库前,管库员应先审核入库单,检查是否有经理签字,是否有单有物,当票保管联是否与实物相符,当物封袋是否有破损、豁口。

3、当物入库后,应按当号顺序放入保险柜或货架。

4、当物摆放应稳妥、有序,活当、绝当物品应分架(箱、柜)存放,各类标签拴挂应牢固粘贴,做到签章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

5、要经常检查当物是否发生霉变、虫蛀、被窃现象。

6、保管发生交接班时,要有交接记录,交接双方签字。

7、当物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

8、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时,要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但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时,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本制度待公司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五大项安全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典当行必须全力配合,为做好这项工作,本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以便严格遵照执行。

(一)对公安通缉的情况,在平时的典当业务中,要特别加以注意,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这是本典当行及全体员工必须尽到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对公安协查核对的事项或问题,本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查找核对,并在工作中做到认真、全面、准确、符合要求,或按公安机关的意见,由公司详细写出协查核对报告,报送公安机关,直到问题的彻底解决。

(三)对公安机关下发的通辑协查核对通知,以及通辑协查核对的整个过程,公司知情人员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对其保密,对其有关档案要送档案室严格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

(四)本公司要经常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工作,保持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一切犯罪行为,切实把社会的治安工作搞好。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本制度待公司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是《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健全安全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避免典当中可疑情况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典当行必须制定其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在收当、验当时,要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若发现以下当物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其可疑情况。

1、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2、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3、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4、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5、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6、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二)本公司在收当、验当时,除上述物品不得收当,并及时报告外,若发现可疑人员、其它可疑物品及疑点的情况,同样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并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公安机关控制可疑人员及物品,做到知情及时上报,决不纵容和隐瞒。

(四)本公司要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典当的有关统计台帐,如实全面的统计记录典当的每笔业务详细情况,特别是对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另外,要严格档案管理,按规定保存好有关资料,以便备查,录相资料至少保存两个月以上。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本制度待公司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1、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和《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配备专门的保安人员。

2、保安人员要经过业务培训上岗,并定期的进行防范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3、配备各种必需的安全防范设施及器材,并保证各项设备、器械完好有效。

4、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典当行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者赃物,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重大和突发性事件,保安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请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持秩序,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6、保安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上岗执勤、守夜、护卫、巡逻、检查等工作,预防责任区内发生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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