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处所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按照本法的原则,团结内地民族家产担任的详细环境,拟定变通的可能增补的划定。自治区的划定,报世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自治州、自治县的划定,报省可能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核准后见效,并报世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三十六条 中国国民担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可能担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合用被担任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合用不动产地址地法律。 外国人担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可能担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国民的遗产,动产合用被担任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合用不动产地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公约、协定的,凭证公约、协定治理。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