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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宣布《企业职工染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划定》的关照

时间:2014-01-01 18:27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劳部发[1994]479号 (内容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

治理退休、退职手续, 第九条本划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并治理退休、退职手续,该当退出劳动岗亭,被判断为一至四级的,终止劳动相关,拟定本划定,在本单元事变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谝搅破谀谥战幔洳〖偃宋⒓膊〗蛹梅押鸵搅票ǔ昶局び泄鼗ㄖ葱校慌卸衔恢了募兜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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