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杭州养老新政主城区实施细则出台

时间:2014-02-10 23:36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杭州养老新政主城区实施细则出台

  杭州市昨天正式公布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作为新《杭州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补充,将上溯至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养老新政”及细则,共同形成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1+1”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更好地适应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和参保人员流动性。

  最大的变化是:停止执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两项地方性保障制度,原参保人员统一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享受待遇人员按不低于原待遇标准原则继续享受。

  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执有效期服务资格证的

  非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杭州市区这些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编制外职工;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工。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参照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市区劳动年龄内的这些人员则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杭州市区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杭州市区实际缴费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六个缴费档次可选

  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共有六个档次,分别是: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

  财政根据不同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补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6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9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10元;选择12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30元。

  新农保和城镇老年居民

  生活保障参保人员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

  待遇不低于原标准

  细则规定,已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重新计算待遇。重新计算的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重新计算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原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原标准发放。

  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人员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养老待遇按原标准发放。其中,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增发养老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

  符合条件的可按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下列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至满15年:

  主城区户籍人员;

  在主城区参保缴费满10年的萧山区、余杭区及杭州市辖五县(市)户籍人员;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主城区为待遇领取地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怎么转出和转入?

  符合跨统筹地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要转出,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后,由转入、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已在主城区参保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省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规定的,可持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转入的缴费基数与对应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有两种情况

  职工养老保险费应缴未缴的,补缴要分两种情况:

  参保人员尚未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参保人员已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统一按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此外,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此类对象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起始时间。已办理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度缴费中断的月数,可以在次年3月底前申请补缴。比如2013年有中断缴费的,在2014年3月底前,可申请将2013年中断的月数进行补缴。

  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获补贴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当年度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办法》及主城区实施细则,都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全文。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