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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时间:2013-06-09 23:40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工作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也是毕业生落实单位后须履行的义务。本文是一篇关于就业协议书作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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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于好处

  ①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工作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也是毕业生落实单位后须履行的义务。

  因我校属全国普通高校系列,享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所以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程序”办理有关毕业生就业手续。在毕业之时毕业生走向工作单位工作,人事关系(户口档案等) 随之也要迁移,那么凭什么证明办理迁移手续呢,在教育部统一规定只有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书,再依据就业协议书开具全国高校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户口、人事档案和“各种福利金”等手续。

  ②档案记录人生的历程。我国已加入WTO,正在促进我国的人事制度改革发展,且人力资源管理趋于正规化,作为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会关注应聘者的人事档案。若毕业生在毕业走向社会之时落实了就业单位并签订协议则档案内开始记录着您的工作历程,否则档案里没有工作后的任何记录。今后个人档案对个人职业发展极为重要。

  ③切实保障双方劳资关系。签订协议书是保护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切身利益关系的有力保障。如:保护意外工伤、劳资纠纷、“多种福利金”等的个人利益。

  ④身份的标志。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编制就业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经国家教育部审核下达,即持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备了正规高校毕业生的标志,与成教、非正规统招毕业生等相区别。我们国家有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之分,人才市场管理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学历较低的人。没有签约的同学会失去很多享受人才待遇的机会,因为社会要给你待遇时会看你给社会做了什么贡献。如果你档案上是空白的,它自然不会给你待遇。千万注意别把自己仅仅当作劳动力!

  ⑤工龄计算优势。签约后你的档案里面就有工龄的记录,工龄是你以后评职称的基础。不签约的同学没有工龄记录,在评职称的时候会有问题。现在企事业单位工龄统计是从7月1日开始计算的,所以7月5日前落实单位并签订协议书将具有工龄优势,且会对以后职称评审的工作年限、档案工资计算及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⑥只有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才能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若你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则你的档案就没有有关人事部门管理,时间一长你的档案被派回生源地,你的档案就成了“垃圾档案”。在你需要档案时你却找不到你的档案,如:在你继续深造时、报考公务员时、去一家需要人事档案的单位工作时………

  ⑦户口的挂靠落实。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单位并签订协议的,户口可以直接挂靠落实单位所在地。例如:县里想到市里,期限以外属于改派,会有限制。

  ⑧用人单位的需求及偏见。用人单位一般在本年度底制订下一年度发展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聘人才计划,且招聘高峰期集中在3-5月份。若毕业生错过了高峰期找工作的机会,用人单位则会对你产生偏见,认为你的职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差,不值得用。

  ⑨尽早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拥有这一岗位,避免到9月份再找工作与下届毕业生竞争岗位。

  很多同学只看重眼前的利益,认为找个工作就可以了,有工资发就可以了,没有想过以后的问题。我希望同学们把眼光放得远一点,切实维护自己的利益。

  【相关知识】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须知

  一、签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意义及《报到证》的作用是什么?

  全国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签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工作岗位的依据,也是人事管理部门核定干部身份及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自己的一生;是工作变动、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核定工作年限的有力证据,是人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所以签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报到证》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毕业生由学院走向社会必须要做的大事。

  二、档案、户口有没有用?它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我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以找个好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具体表现在:

  1、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试,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试证明是无法开具的。

  2、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替代不了,如果断档,将来会是个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

  3、你不可能一辈子打工,以后可能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

  4、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 》》全文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及管理办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文书和学校编制、上报就业方案的凭据,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

  二、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结业生(2002级网络教育全日制学生由校本部发放)。

  三、协议书统一登记后由各学院签取并委托学院毕业班就业指导老师管理。

  四、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落实签约单位后,到学院负责就业指导老师处签领协议书,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协议书(一式三联),并必须由本人亲自签领。学院老师发放协议书时,要求毕业生在协议书上填写本人姓名,并配合老师填写《2006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领登记表》后,方可领取。

  五、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将协议书交学院盖章,然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凭鉴证的协议书录制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2、签约前已录取并决定就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发放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约前已参加了考研但未确定录取结果的,签约时必须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协商好录用研究生后就业协议解除的条件和方法。录取研究生前已与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办理解除就业协议后,将就业协议书及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交给学院负责老师。

  3、毕业生离校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就业协议书由本人在离校前到学院负责老师处登记签领,并妥善保管。 》》全文

  【相关链接】

  ▲大学生就业协议能作为就业意向和需求的凭证吗?

  [案情简介]

  2004年3月,大学毕业生黄云雨某公司、学校三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黄云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学校审核列入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同时约定黄云进入公司第一年为见习期,服务期为3年,未按规定完成服务期,每相差一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双方权利义务依报到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004年7月15日,某公司和黄云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但对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支付违约金。不久,黄云认为自己不适宜在该公司工作,于8月底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扣留了他的档案,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并要求黄云支付3万元违约金。黄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提出的理由是:根据《劳动法》,在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没有道理,双方权利义务应以劳动合同为准,要求确认劳动合同合法,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返还被扣留的档案、户口材料。公司方则认为,劳动合同产生的基础是三方就业协议,黄云应当首先承担就业协议的相关责任。公司认为,黄云的辞职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黄云按照就业协议支付违约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黄云与公司通过双向选择,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签订的三方协议中有关服务的约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应视为合法有效。同时,劳动者依法享受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黄云在与某公司签订服务期条款后,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合同。但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黄云提出解除合同的行为应属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于是,仲裁委裁定黄云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某公司违约金3万元,公司在收到违约金10日之内为黄云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全文

  ▲就业协议没约束作用?

  小叶是否刻意隐瞒,双方说法不一。但是,小叶认为当初签订协议过程中,很多需要明确的内容,比如合同期限、福利、违约金等都没有明确写明。其实,在如今就业市场,唯一约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却经常含糊其辞,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毕业生因为害怕不被聘用,即使有疑问也不敢询问。

  上海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王佩华老师承认,如今的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专家说,签订就业协议又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例以往也曾发生,理由各种各样,“这在法律上存在盲点,因为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约束力难以界定。”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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