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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法

时间:2012-12-18 21:43来源:紫宝宝 作者:石竹子 点击: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23 生效日期: 2012-08-23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21日自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23 生效日期: 2012-08-23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8月23日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

(2012年5月4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2006年3月13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1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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