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睿律师,现为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重庆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通过在学校系统的学习,掌握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形成了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沉淀。1999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同年进入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联系电话
在近十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办案风格,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恰当和最有利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在十余年执业生涯中,接办数百件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详尽的法律保障,并为当事人挽回数千万元的损失;
执业过程中,曾先后接受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等国际跨国公司的委托,担任代理人,为上述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权益、公司利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程睿律师作为重庆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一直致力于劳动社会保障案件,在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不管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能提供详尽的保护!
在代理重庆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与川东钻探公司、海南太平洋石油公司等涉案标的逾千万的建筑工程纠纷中,据理力争,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达数百万元。
2010年,作为代理人,代理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和江津贾嗣建司多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总标的数千万),最终得以胜诉,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2002年为某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担任辩护律师,为张某成功减刑;
2006年在办理吴某(累犯)涉嫌运输毒品罪(3公斤海洛因)中,检察院指控吴某涉嫌运输毒品,因吴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极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本律师介入后,发现案件疑点,检察机关的指控缺乏证据,故提出指控吴某涉嫌运输毒品的证据不足,最终法院认可律师观点,成功辩护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使其从必死刑得以判刑为无期徒刑;
2007年,在办理泸州市3.15特大持枪械斗案中,历时一年多,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后成功使我方主要人员判处拘役30天,其他人免于处分,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09年,在为广安陈某重大贩卖毒品案中,和本所莫主任合作,依法提出该案中的种种疑点,提出检察机关的指控缺乏实物证据,证据合法性不充分,最终是涉嫌贩卖达2000余克海洛因的陈某得以保命,判处死缓。
2010年,在为某涉嫌虚假出资案的法定代表人辩护过程中,数次到渝东南某县,与该县公安局领导交涉,与检察院交涉,最终促使该县检察院对该法定代表人做出未批捕决定; 在为在校大学生牟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中,向长寿区刑警队提出该学生不构成犯罪,最终促使长寿区检察院做出不批捕决定; 在李某涉嫌股票诈骗案中,向公安机关提出李某不知情的辩解意见,虽公安机关后又变更罪名为非法经营,但最终该案以公安机关释放李某结束(该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已判刑)。
2010年在李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罪一案中,担任成员袁某的辩护人,提出袁某不构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最终检察机关未提出该项指控,仅提出袁某构成抢劫罪(持枪抢劫、且金额达30余万元),本人提出袁某不知情且未参与,最终法院判决袁某有期徒刑10年,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2011年案件: 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该案为当前新型案件,系因违规兑换客户积分引发,引发当地警方和检方重视。该案犯罪嫌疑人涉嫌金额为3万余元,为巨大,本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经过本律师介入辩护和充分协调,目前已经被判处缓刑,已经释放。 但某涉嫌交通事故逃逸案,因但驾驶车辆造成他人重伤后逃逸。在正式介入,并提出有效意见后,经与警方沟通,警方称但驾驶车辆为无牌无证车辆,且肇事后逃逸,拟对其建议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后经律师努力查询,终于查到该车是有牌证车辆,经与检察机关沟通,该观点得到认同。后在审判阶段,经家长充分配合,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但得以从缓刑处理,得到委托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认同和赞许! 海南系列机票诈骗案 海南重大电信诈骗团伙第四被告蔡某辩护人,涉案金额近50万,蔡某涉案近20万元,经本律师辩护,前三名被告均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蔡某却只获刑4年半,深得当事人满意。海南一电信机票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辩护人,吴某在有累犯情节的情况下,仅被判刑11个月。同案另一犯罪嫌疑人许某,检察院指控诈骗金额元,经辩护,法院最终认定为8000元,最终被判刑10个月。同时担任海南其他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羊某的辩护人(羊某获刑1年2个月)!
徐某涉嫌诈骗,本律师提前介入,在做工作后,徐某自愿自首,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侦查结束,提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现已经认定徐某的自首。经与检察院办案人员充分沟通,目前检察院已经对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徐某得以释放! 陈某涉嫌盗窃案件,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依法提出陈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终于使陈某得以无罪释放,最终让陈某免受法律制裁! 雷某涉嫌强奸案件。经充分辩护,雷某在春节前一天获得缓刑判决,一家终团聚! 陈某涉嫌股票诈骗案件,因陈某认罪态度好,且金额不大,最终使陈某被判处缓刑。 宋某涉嫌猥亵妇女案,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最终使其被判决6个月有期徒刑
2006年作为主要撰稿人参与编写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系列丛书《劳资之争》一书的编写,该书经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现已公开发行。
本律师先后担任巴南区工商局、天一坡区工商局、渝中区菜园坝街道办事处、重庆永俊模具有限公司(台资)、重庆和昌机械有限公司(台资)、重庆震昌金属模具有限公司(外资)、重庆森晔医药有限公司、重庆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长寿建设工程公司、重庆新睿派商务有限公司、重庆鑫冶物资有限公司、重庆良坤机械有限公司、重庆鑫隆星酒店用品有限公司、重庆明华机电有限公司、重庆快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蜀阳电器有限公司、重庆铁展电气有限公司、重庆旭安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银海租赁有限公司、重庆市六店子小学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个人特长:建筑工程纠纷、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
当前代理刑事案件(部分): 1、陈某涉嫌制造毒品案,该案号称重庆市长寿区最大毒品案,,该案陈某涉及制造毒品十余公斤,有非法持有毒品数百克并用于出售,有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数次,案情错综复杂。陈某一审被判处死缓,该案正在上诉过程中。 2、山东重大假股票信息诈骗案,全案涉嫌金额1400余万,担任第三被告辩护人,在个人涉案金额高达130余万元的情况下该嫌疑人被轻判有期徒刑6年半,目前该案正在上诉过程中。 3、李某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目前正在渝中区公安局侦查过程中。 4、赵某涉嫌盗窃案。目前该案已经判决,赵某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得到非常轻的拘役刑的判决结果。 5、周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正在处理过程中; 6、黄某涉嫌盗窃电线电缆,目前案件一审已经判决,依法提出黄某属于从犯等辩护理由,黄某获得轻判。现在该案正在上诉过程中。 7、党某涉嫌诈骗案。 8、曾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曾某被取保候审中。 9、程某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该案在巴南区公安局侦办、检察机关公诉后,依法提出其犯罪金额不大的意见,最后得到缓刑处理。 当前正在代理的民事案件(部分) 10、卓某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为某区最大的制造假证团伙。
1、长寿某建设公司与、李某、重庆高发司、某路桥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与陈某等内部承包合同案。 2、顾问单位鑫冶公司与广厦湖北某建筑公司标的400万元的钢材购买合同纠纷。与江苏某建筑集团公司标的450余万元的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与重庆几个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案件。 3、唐某与某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4、某金融服务公司因开除员工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 5、李某与某公司股权纠纷案 6、王某遗产纠纷案(已经顺利调解,达到当事人目的) 7、段某与电视巨头康佳公司劳动争议案 8、中城建某公司与张姓劳动者工伤争议案。 9、周某某侵权赔偿案。 10、李某因其雇工与某公司工作过程中受伤引发的雇工纠纷。 11、数个交通事故赔偿案。 12、某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案。 13、数个单位买卖合同纠纷。 14、阳某与李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15、某外贸公司与员工涉及竞业禁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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