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21日河北省人民当局令第78号宣布按照1998年1月1日河北省人民当局令第212号批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军人抚恤厚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团结本省现实,拟定本步伐。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义士家眷、因公捐躯军人家眷、病故军人家眷、现役军人家眷(统称优抚工具),依照《条例》和本步伐的划定享受抚恤和厚待。 第三条本省行政地区内的国度构造、社会集体、企业奇迹单元和国民,该当依照《条例》和本步伐的划定,推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省民政部分主管全省的军人抚恤厚待事变,设区的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的民政部分主管本行政区的军人抚恤厚待事变。 第二章死亡抚恤 第五条现役军人死亡,凡切合《条例》划定前提的,由军人家眷户口地址地的县民政部分按划定措施治理抚恤挂号。 第六条现役军人死亡,按照死亡性子和本人死亡时的人为收入,由死亡军人家眷户口地址地的县民政部分发给其家眷一次性抚恤金。其尺度如下: (一)革命义士,四十个月人为; (二)因公捐躯军人,二十个月人为; (三)病故军人,十个月人为。 任务兵和月人为低于少尉正排职军官基准人为的其他军人(指专业军士、军士长和取得军籍的部队院校学员、夯叫学员)死亡时,按基准军衔为少尉正排职军官职务薪金(第二档次)和军衔薪金两项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七条建功和得到声誉称谓的现役军人死亡,按《条例》划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多次建功和得到声誉称谓的,按个中最高的增发比例计较,不得累计折算。 现役军人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责罚事变条例》揭晓早年荣立的特等功、甲等功按一等功计较;大功、乙等功按二等功计较;小功、丙等功等按三等功计较。荣立集团功和得到集团声誉称谓的,个人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八条革命义士、因公捐躯军人、病故军人的家眷,凡切合民政部分划定前提的,经其户口地址地的县民政部分考核核准,享受按期抚恤金。 前款军人家眷是孤老或孤儿的,按期抚恤金按不低于划定尺度的百分之二十增发。 革命义士家眷已经享受革命义士生前地址单元遗属糊口补贴费的,不另享受按期抚恤金。 第九条按期抚恤金的详细尺度,由省民政部分会同省财务部分,按照内地城乡人民现实糊口斲丧程度,在不低于国度根基尺度的条件下拟定。 第十条享受按期抚恤金的职员户口迁徙时,应同时治理按期抚恤金转移手续。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分认真发给昔时按期抚恤金;户口迁入地的民政部分应凭转移手续,按当地划定的按期抚恤金尺度,从下年一月起予以抚恤。 第十一条享受按期抚恤金的职员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应领的按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按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贴费,同时注销按期抚恤金领取证件(注销后的证件可留作眷念,下同)。 第三章伤残抚恤 第十二条退呈现役的革命伤残军人,凭伤残档案和《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户口地址地的县民政部分申请治理抚恤挂号。 第十三条县民政部分吸取革命伤残军人时,应先举办复查,对切合《条例》划定的评残权限、范畴和前提的,给以治理抚恤挂号手续,并予以安放。 第十四条退呈现役的军人,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应向户口地址地的县民政部分提出申请,并在民政部分指定的医院举办医疗判断,经民政部分考核后,逐级上报省民政部分审批,予以补办伤残证件。 (一)《条例》施行早年持有省、军级以上单元发放的伤残证件且残情切合二等乙级以上,要求规复伤残抚恤的; (二)因战因公致残,其残情产生变革,要求调解伤残品级的; (三)确因暗藏期较长未能实时发明的职业病患者,要求评残的。 第十五条退呈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原户口地址地或其夫妇户口地址地的县人民当局认真吸取安放,内地民政部分应按有关划定拨付其伤残抚恤金、糊口补贴费和照顾护士费。对享受离、退休报酬的,其照顾护士费由原发离、退休费的单元发给。 第十六条退呈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有下列前提之一的,经省民政部分核准,可以到省声誉军人痊愈医院齐集扶养,并发给抚恤金。 (一)因伤残后遗症必要常常医疗处理的; (二)糊口必要照顾护士未便分手扶养的; (三)单身一人未便分手安放的。 第十七条在声誉军人痊愈医院齐集扶养的革命伤残军人成婚,应到原吸取地治理成婚挂号手续和分手扶养手续,有关部分应按划定辅佐其布置住房及夫妇落户。 第十八条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死亡,其家眷别离按下列划定享受抚恤或补贴; (一)因战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由县民政部分凭证革命义士抚恤尺度,发给其家眷一次性抚恤金,享受革命义士家眷报酬。 (二)因战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和因公致残评残发证后因伤口复发死亡,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县民政部分按因公捐躯军人抚恤尺度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其家眷享受因公捐躯军人家眷的报酬。原领取伤残保健金的,由其地址单元按因公(工)死亡职员的划定予以抚恤。 (三)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眷享受病故军人家眷的报酬。 第十九条革命伤残军人死亡,从死亡后的第二个月起,遏制本人抚恤,同时注销证件。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民政部分除按国度构造事恋职员的丧葬尺度发给其家眷丧葬补贴费外,另加发半年伤残抚恤金;原领取伤残保健金的,由其地址单元按划定发给丧葬补贴费。 第四章厚待 第二十条服现役的任务兵家眷,别离差异环境给以厚待: (一)凡家居农村的任务兵家眷,由乡(镇)人民当局统筹发给厚待金,其厚待尺度每户每年应不低于本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程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