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资基数计算口径的通知
时间:2014-03-06 15:21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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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资基数计算口径的通知 根据《镇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1995年市区按1993年度末职工个人月工资额的10%(单位和个人各5%)的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在职职工按1993年度末个人月工资的1.5%,离退休职
关于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资基数计算口径的通知
根据《镇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1995年市区按1993年度末职工个人月工资额的10%(单位和个人各5%)的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在职职工按1993年度末个人月工资的1.5%,离退休职工(包括按国家[1978]104号文规定退职的职工,下同)按1993年度末个人月离退休费的2.5%计发住房补贴。现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工资基数的计算口径确定下:
一、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一)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数计算口径为:
1. 实行职级工资制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职务津贴、
综合补贴等六项之和。
2.技术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资金、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五项之和。
3.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及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四项之和。
(二) 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数计算口径为:
职务(等级)工资、津贴(活工资)、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四项之和。其中,津
贴部分按工改时核定的比例计算。
(三) 退休人员的计算口径为:
1. 1993年10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其1993年12月份发放的退休费总额
(扣除房贴,下同)加上1993年工改时增加的平均增资额及补贴。
2. 1993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现行退休费计算。
二、 企业单位
(一) 全民、集体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基数计算口径为:
1.标准工资,包括经劳动部门批准的等级(技能)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含浮动工资);
2.加班加点工资(1993年平均数);
3.各种奖金(1993年平均数);
4.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津贴;
5.各项价格补贴(扣除房贴);
6.其它工资。
按上述口径计算的工资基数,低于309元的,按309元计算。
(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按第二条第一款口径计算后,再加上劳动部门确定多处部门的工资计算。
(三)离退休人员按现行离退休费计算。
三、退养人员按离退休人员计算口径执行。内退人员按在职职工计算口径执行。发放基本生活费的人员按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
四、实行教护龄津贴、浮动工资及工改时执行的外挂保留工资的列入计算基数。
五、教师、护士、野外地质、野外测绘、船员等,按其各自执行的工资标准计算。
六、公派出国人员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计算。
七、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见习期或试用期间,按见习期或试用期工资计算,定级后安定级工资计算。
八、外省、市调入人员及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按调入单位重新核定的工资标准就算。
九、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0月1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的人员,按调入单位的计算口径,比照调入单位同类人员1993年12月底的工资水平计算。
十、1995年10月1日以后,在市内调动的人员,其公积金缴存额和住房补贴额不再重新核定,由调出单位将其已核定的公积金和房贴额用介绍信形式转移至调入单位。
十一、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和离退休费期间,在职职工和离退人员不发住房补贴;在职职工及单位均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二、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高于1300元的,按1300元计算;低于210元的,按210元计算。
十三、按本通知确定的工资基数计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十四、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测算及房改运行情况,由各单位报经主(代)管部门审核,并报房改办公室审批后执行。其中:市属和中央、省属单位以及驻镇单位由市房改办公室审批;区属单位分别由区房改办公室审批;丹徒县在市区的单位由丹徒县房改办公室审批。
十五、本通知确定的工资基数计算口径,按单位性质及工资管理范围,分别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局
镇江市劳动局
镇江市财政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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