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养老金月尺度,以内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人为的均匀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较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参保职员退休时内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本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人为)÷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尺度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较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尺度以本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人为为基数,“统账团结”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较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人为×统账团结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理金以内地现行尺度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必然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退却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理金。
5、本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人为=参保职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本人均匀缴费人为指数。本人均匀缴费人为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职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人为;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职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均匀人为(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N为参保职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现实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个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职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职员,An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对2008年7月1日后缴纳的1996年1月1日后根基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应按到账时刻归并计较后,用于到账年度缴费人为指数的计较。个中,退休昔时补缴早年年度根基养老保险费并到账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补缴基数与退休上一年的缴费基数归并计较后,用于退休上一年缴费人为指数的计较。对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现实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小于4年的参保职员,其均匀缴费人为指数不得高出1.0,即:计较功效大于或便是1.0的,其均匀缴费人为指数按1.0确定;小于1.0的,按实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