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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时间:2012-10-31 07:35来源:刘胜利 作者:李芳妃 点击:
【 】我国是世界上枪毙高层贪官最多的国家,但是腐败依然横行。有人打过一个比方说: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官员受贿就象您在无人的乡村小路上弯腰拣一元钱一样方便,您很难不去捡那一元钱。如果官员的权力被有效制约,贪官很难成为贪官,就是清官,也就少

  【 】我国是世界上枪毙高层贪官最多的国家,但是腐败依然横行。有人打过一个比方说: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官员受贿就象您在无人的乡村小路上弯腰拣一元钱一样方便,您很难不去捡那一元钱。如果官员的权力被有效制约,“贪官”很难成为贪官,就是清官,也就少了许多 “制度的冤魂”。由此可见,仅靠打击犯罪,连亡羊补牢都不如,只是亡羊后责罚羊倌而未补牢,无异于缘木求鱼,舍本逐末。我国家现行政党及国家体制均是权力高度集中的集权体制,因此要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首先应该从整个国家体制方面寻根求源,制定对策。

  (一)大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民主与法治

  如果政治发展不能及时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滞后的时期过长或距离太大,必然为腐败提供泛滥的空间。实践证明,新公司法。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权力腐败的发生,通常呈反比关系。尽管民主政治做不到完全根除腐败,但确实可以起到减少腐败发生和控制腐败规模的作用。

  首先,在战略上大力推进政治现代化改革进程。必须坚持经济和政治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加速政治现代化的进程。所以必须依照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改革权力结构的种种弊端。党委政府应该改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与机制,逐步稳妥地由主要领导负责制向集体负责制转变,由内部关门决策向公开透明决策转变;特别是在组织人事工作机制上,逐步稳妥地由党政主要领导提名制向基层群众或选民推荐制转变,由提拔任命制向票选制转变,由等额选举向差额选举转变,由内部组织考核向公推公选转变等等,用成熟的民主和法治机制,制约党政主要领导过于集中的权力,从而达到有效扼制权力膨胀及滥用的目的,大大减少职务犯罪的概率。

  其次,完善权力体制,强化制约监督。权力体制的科学化是指权力的配置和结构设计要遵循权力活动的客观规律。针对传统体制中过分集权、缺乏制约功能的弊端,主要应做到:(1)权力体制的调整和改革应在民主和科学的原则指导下进行。(2)改革过分集权的弊端。(3)建立系统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

  第三,强化对权力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对权力的监督作用。社会监督是指公民、企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定权利对公共管理权力进行的监控和督促。它是权力监督和制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对国家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力量。权力腐败损害着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必然构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抵制。

  总之,要通过改革,建立完善成熟的民主机制和法治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剔除党政集权体制弊端,弥补制度漏洞,尤其要注意用集体决策和公开化,来制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权力的分化和制衡,建立系统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将权力置于无法私用的境界,使想犯罪者不能犯罪——此乃职务犯罪根治之策。

  (二)依法惩治,使想犯罪者不敢犯

  借鉴香港、新加波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以法治腐,完善反腐败和廉政立法,把反腐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肆意侵犯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行为,拿出重庆打黑除恶的魄力,一经发现,要严格依法查处,以儆效尤,致使想犯罪者不敢犯罪。同时,严格按照《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追究对犯罪人举荐者、提拔者的失察之责,追究其直接领导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解决有些干部边腐败边提拔问题。

  (三)制定并实施公职人员及亲属财产申报制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温家宝总理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28]应该借鉴西方和俄罗斯的作法,[29]推行制定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和金融实名制为代表的阳光法案,以强制公职人员依法申报自己和亲属的财产,接受公众监督,遏制腐败再生。

  (四)在针对性地进行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教育

  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教材教育,提高公职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使公职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传统特权思想、贪渎文化和外来腐败文化侵蚀,增强抵御职务犯罪的免疫力,最终使公职人员不想犯罪。

  (五)改革社会分配制度提高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要最大限度消除分配制度缺陷,减少分配不公,缩小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公职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公职人员与其他阶层人员的收入差距,适当提高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保证他们在不违法犯罪没有灰色收入的情况下,能够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的生活,削弱职务犯罪的物质基础,

  (六)精简机构和人员并实行廉政公积金制度

  进行彻底的党委及行政机构改革,精简雍肿的机构,裁减大量的超编超额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并实行廉政公积金制度,为国家工作人员建立廉政公积金,凡构成职务犯罪的一律没收公积金,增大职务犯罪成本,断绝其职务犯罪的原始动力,确保国家的政治清明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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