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协议书范本 >

继承法律师代人写下遗嘱无效

时间:2012-11-16 06:11来源:女性开心聊吧 作者:川梅 点击:
患有精神病的母亲去世10年后,远在韩国年近60岁的姐姐茅女士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院,要析产继承属母亲名下房产。而弟弟阿伟却出示母亲生前并经有继承法律师代书的,涉案房屋留给自己单独继承。那么,这份继承法律师,并有2名死者单位同事作见证的遗嘱,是否

  患有精神病的母亲去世10年后,远在韩国年近60岁的姐姐茅女士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院,要析产继承属母亲名下房产。而弟弟阿伟却出示母亲生前并经有继承法律师代书的,涉案房屋留给自己单独继承。那么,这份继承法律师,并有2名死者单位同事作见证的遗嘱,是否有效呢?12月15日,静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继承法律师写下的这份遗嘱无效,母亲遗下房屋由姐弟两人各继承50%。

  郑州某律师事务所两名继承法律师为陈老太代书遗嘱一份,将老太名下市中心中路某号3楼南间、后间、走道间和晒搭房屋归阿伟继承。在时,还有陈老太单位两名职工在场作见证。事后,不到半年陈老太再次因精神病,又住进精神病医院治疗,在1年后的1995年3月陈老太去世。看看协议书范本

  2006年7月,远在美国的茅女士向郑州静安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母亲生后遗留下的房产。她认为该房屋未曾作分割析产,而弟弟阿伟提供的遗嘱是母亲在已患精神病时所立,这时母亲属法律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法律师也不应该代人写遗嘱,该遗嘱属。因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只得诉至法院求得公断。而陈老太另外一名儿子,则明确表示放弃对涉案房产的继承。

  对于该起诉弟弟阿伟则辨称,母亲生前立有遗嘱,将该房屋留给自己继承,在继承法律师代立遗嘱时相关医院出具了证明,证明母亲有立遗嘱的能力,涉案房屋应按照遗嘱继承,不同意姐姐的起诉。

  法院认为,陈老太在立遗嘱时,仍系精神病患者,该病患者作出的对其重大财产生后处置事宜,法律上对她的民事行为能力判别有严格要求。现仅凭医院出具陈老太当时属阶段性好转的出院小结,内容上仅反映患者的意识、语言表达等情况,而对患者是否能辨认自己行为目的等并未涉及;另在遗嘱代书人继承法律师及见证人的当庭陈述中,对立遗嘱时是否知道患者系精神病人说法不一,更无法证明患者在立遗嘱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据此陈老太所立遗嘱应归无效。陈老太遗有的合法财产,则按照继承法作法定继承。考虑到陈老太另外一儿子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遂法院判决有何永生家姐弟各半继承。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