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遗嘱 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代位继承的原因仅仅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若继承人的死亡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即使遗产尚未分割或正在分割的过程中,这时也只能发生转继承问题,而不发生代位继承。 法律咨询:父母遗产应如何分配? 母亲9年前去世,父亲由姐姐,姐夫照顾,现父去世。我家兄弟4个,姐姐1个。二哥10年前已去世,父亲在世时月养老金3500元,每月交姐姐生活费1000元,并承担住房的水,电,取暖费和姐姐,姐夫的吃,住。现父留住房一处,价值12万左右,现金20万,请问应如何分配?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母亲9年前去世,当年的遗产就该这么分:父亲先拿一半,剩余一半,父亲、活着的3兄弟、姐姐、二哥的孩子(如有)平分。 如父亲生前,姐姐赡养比较多,可以多分。具体是:32万由3个活着的兄弟、二哥的孩子们、姐姐平分,但姐姐可以先拿一部分出来,作为对她照顾父亲的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更多遗产继承特别推荐律师:陕西高亚军律师,上海金佳律师。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