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有件工作想求教列位,我父亲是2006年溘然归天的,由于我母亲年数也较大,身材一向欠好,以是担忧她象父亲一样溘然归天,以是,我就跟我母亲磋商把他跟我父亲的那套屋子做个布置,由于我们家六个兄弟姐妹,都已经立室多年,我们六人我弟弟是家里最小的,各方面前提都差一些,他立室晚,没有孩子,怙恃在的时辰,一向较量担忧他,他们也没有本身的屋子,以是我怙恃一向也就想他们百年后把屋子给老儿子,没有想到我父亲走的这么急,以是,我叫我母亲赶忙做了个布置,由于公证处说,我母亲只有权对本身的部门房产做出处理赏罚,以是我母亲在公证处做了个遗瞩,将属于她的房产所有给了我弟弟,对付我父亲的部门,我们5个哥哥姐姐也在公证处治理了公证,放弃父亲的房产,前些天,我母亲归天了,我弟弟去房产处治理过户手续,功效房产处让再到公证处去治理一个公证,说是我爸的部门已经见效,此刻要让我妈的遗瞩见效,必需再公证,此刻我年迈、二哥、二姐跟我都签了字,我大姐由于身材欠好,没有回德阳,此刻公证处让我大姐在内地的公证处去具名,要害是我的大姐此刻改失常度了,她不签,说我弟没有孩子,往后屋子也许就落到我弟妇的家里,我想问一下,此刻改观房产,还必需去公证吗?早年那我们办的公证,尚有我妈的遗瞩莫非没有法律服从了吗?尚有假如我大姐不具名,那这个房产就不能改观了吗?其它,假如我姐要她的那部门房产她应该占多大的比例,尚有这套房产假如过户到我弟弟的头上,是属于他们伉俪的配合房产吗?请列位律师资助解答一下,感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