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帮我回答下。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跑客运运输的。我父亲的发车时间是九点钟。后面九点半还有一趟车违规操作将发车时间提到我父亲前面半个小时发车。就这个问题我父亲想找电视台的曝光一下。结果去了电视台没让进。打电话进栏目组没有人受理。后来听说朋友家的亲戚可以联系能帮忙曝光这件事。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跟对方谈了一下。对方说去采访的费用由我父亲出。事实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方要一万块。说采访之后这个节目顺利播出了。再付一万。我父亲按约定付了一万块钱。结果对方拿了钱一直不办事。已经二个多月了。现在打电话不接。不然就是挂断。再不然就是直接关机。找不到人。去找中间人。中间人也推脱说找不到。这样可以去报案说是被诈骗吗。我父亲也去咨询过当地公安机关。刑侦队的人说对方是实名不构成诈骗。所以不能立案。真的是这样吗?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就是对方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楼主提供的事实符合虚构事实这个要件,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得让他们说明理由,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找当地检察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