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在法院上班的,不过是聘任制的,有人让我朋友帮忙找工作,我朋友就答应帮忙,请客吃饭再加一些其它的活动,然后三次拿了人家7万多块钱,可是后来事没办成退钱也没有还,主要是我朋友感觉自己出这个钱亏,如果他不找帮忙,谁会管这种事,没办成事,还要自己掏这么多钱.后来原告家到法院闹了几次,我朋友都躲着,现在告我朋友诈骗,请问这能算是诈骗吗?但是我朋友用的他这些钱交给别人都没有凭证的.现在已经批捕一个多月了!批捕的那天我朋友的家人把钱还上了,收款人在收条上写的,欠款已还!这样开庭还要按诈骗审判吗?,我朋友只是想帮帮忙,并不想骗他钱财,也没想到事情会弄到这样,!请问懂法律的如果为他做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大吗?现在是以诈骗罪批捕的,如果到时不是诈骗法院会不会改成受贿罪呢?谢谢 1 诈骗的手段有两种,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同时,诈骗罪主观上还要求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你可以对照一下你朋友的行为,看他有没有在帮助别人找工作的时候故意夸大、隐瞒一些事实,是对方形成了错误的认识,进而占有对方的财产。 2 受贿罪则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你的朋友是合同制的,应该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编制,因此不能算是受贿罪。 是否构成诈骗罪不好说,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zpzlx/2012/1116/46520.html。要看公安掌握了什么证据,是否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你朋友又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否使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至于是否构成受贿,要看你朋友的身份了,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按照你的表述,是为了找工作,而你朋友是法院的,他的职务是否有人事方面的职能。 不构成受贿罪。 诈骗罪的话就不好说,上面两位也讲得很清楚了。要看你朋友在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要着重从这两点上找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并辩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