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郑州8月30日电(通讯员何家银于厚达)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是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的犯罪嫌疑人石某不是踏踏实实去找工作,而是想出一条“发财”的捷径,诈骗罪量刑。竟然冒充郑州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干警,借帮助别人安排工作为由,实施诈骗。近日,郑州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石某。 2009年11月,韦甲、韦乙、韦丙三人听说同村的石某是在郑州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班,认为他有门路帮刚大学毕业的韦丙找到工作。于是三人在2009年11月19日找石某,请求石某帮韦丙安排工作。犯罪嫌疑人石某自称在郑州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是刑二庭书记员,并又称自己认识该法院的副院长,可以安排韦丙到北海中院上班。为了得到被害人的信任,犯罪嫌疑人石某还伪造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招聘通知和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保证单两份文件。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石某以安排韦丙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请人吃饭、送礼等理由一共骗取被害人韦乙、韦丙约13万元人民币。诈骗所得全部用于吃喝、出入高档宾馆、赌博等花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