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侯成胜)2011年8月9日获悉,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丁春秋信用卡诈骗一案,并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春秋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在电视剧中经常能看到某人被陷害而背黑锅成替罪羊的情节,最近,萧峰也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分别有两家银行找上自己的门,催告自己抓紧时间还银行的透支款。萧峰一头雾水,心想自己从未去银行办理过可透支信用卡,更未进行过透支消费,何时自己也被“卡奴”了。于是,萧峰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向银行说明了情况。经过一番侦查,终于查明是一名叫丁春秋的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办理了两张信用卡,该人在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分别在广东发展银行透支人民币10990.39元、建设银行透支人民币12999.65元。案发后丁春秋主动将冒用身份信息办卡透支的银行款全部还清。 责任编辑:邱兴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