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侯成胜) 国家不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的专项投入,致力于三农的发展。常理来说,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应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但是,农村因为使用基础设施引起的纠纷却呈增多的态势,特别是呈季节性的井喷现象。 法院在审理两起案件中,均认定被告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轻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两案中的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农村刑事纠纷发生的原因较为集中,多为因灌溉争井或因争地边。而且发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多集中在夏收秋种以及灌溉期间。主办法官在案后针对此案作出自己的看法,农村居民在处理纠纷时特别是在使用公共基础设施引起纠纷时,不能克制自己,因一起小矛盾就顿失理智,惟余冲动。主办法官还承诺,今后将在纠纷发生集中期多深入田间地头为百姓释法明理,调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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