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张煜辉 徐晓艳)老板“金哥”开一茶楼,取名“聚缘茶楼”,但是来此茶楼的客人却不是因为缘分来相聚,而是被刻意安排、被骗来消费酒水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来此消费的顾客都是被网络上认识的“女性”网友,打电话约来此茶楼消费假冒的高档红酒,骗取了钱款。 明确分工实施诈骗 2010年10月份以来,贾娜、李阳、陈红、王沙、张南、范强等在管城回族区“金哥”、“锋哥”(均另案处理)经营的“聚缘茶楼”进行“酒托”诈骗。 “键盘手” 张南、范强等在“金哥”租赁的房屋内利用网络,以虚构的女性身份搭识男性网友,并以交朋友、相亲、一夜情为由,获取对方的姓名、住址、职业、手机号码,然后将获取的信息提供给老板“金哥”、“锋哥”。“金哥”他们再将该信息给“酒托女” 贾娜等人。 “酒托女”根据该信息,假冒“键盘手”在网络上虚构的身份约男性网友至“聚缘茶楼”附近见面,然后走到茶楼处,“酒托女”提出要求去茶楼坐坐。“酒托女”开始只是点些点心,然后根据对方花钱的手笔,再点由劣质红酒掺兑雪碧冒充的高档红酒。若是碰上花钱大方的网友,“酒托女”就会多点些红酒过来,“金哥”他们也会适当地再叫其他“酒托女”以其朋友的身份过来,点更多的红酒消费。其实在这期间,“酒托女”杯子里的酒并没有完全喝掉,而是偷偷地倒进垃圾桶里。 经调查,“酒托女”诱骗网友一次性消费多的高达9000元,少的也有500元,其消费的假冒红酒每瓶258元至388元不等。“金哥”、“锋哥”根据男性网友消费的多少来给“键盘手”、“酒托女”算提成。 “键盘手”、 “酒托女”被起诉 贾娜、李阳、陈红、王沙、张南、范强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 法庭上,六名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除退回全部赃款外,还当庭表示了悔改之意,并请求法院给予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该案将于近期择日宣判。(文内名字均为化名) 编辑:卢红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