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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迷心窍买假币 害人不成反害己

时间:2011-10-28 10: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记者 郭 飞 通讯员 朱跃武)2011125日,一位叫王某的市民到管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其购买了96万元的假人民币。经审查后,管城区公安分局对王某依法逮捕。同年54日,王某因犯购买假币罪,被管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2011115日,王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自称叫王修强的男子。后王修强与王某交往过程中称其战友有假币可以出售,并介绍王某认识了其战友。2011124日,王某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石化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东北独一处”的饭店包间内,用现金15万元从王修强及其战友处购买了96万元的假人民币。王某回到家后发现该96万元的假币均为单面印有人民币图案的白纸。

2011125日,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交代了其购买假币事实。经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鉴定,该96万元人民币系单面印假人民币。

201154日,管城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处王某犯购买假币罪,因其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认罪态度好并是初犯,同时王某既是犯罪的实施者又是受害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

编辑:卢红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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