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永城法院立即组织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对永城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工作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全院上下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全局眼光,立足中国国情,深刻把握新矛盾、新特点,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二是以再学习再教育为契机,在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强化各类便民利民诉讼措施。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及时实现。 三是强化能动司法意识,主动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注重调查研究,把握司法需求,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高效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