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新蔡县法院以“三个注重”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为辖区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抓调点,注重庭前调解。该院要求审判人员要耐心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以情感人,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进行调解。该院古吕法庭2011年所调解的案件中,庭前调解占到63.4%,其中有20%的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所用时间在7日内,凸现了司法效率这一主题。 二是明事理,注重当庭调解。以证据服人是当庭调解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证据杠杆作用,适时进行调解,是该院的民事调解特色之一。通过在庭审中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对当事人多协调,就事论理地进行面对面教育,引导当事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纠纷,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误会、隔阂和矛盾,进而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三是慎判决,注重庭后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的始终是该院民事审判工作奉行的原则。对矛盾尖锐、关系复杂、当事人有调解意向但担心丢面子,硬着头皮不愿意调解的案件,在庭审结束后五日内,让当事人冷静思考,权衡利弊,审判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掌握最佳时机,有针对性地做好各方面工作继续调解,使很多庭审中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庭后又调解成功。 (责任编辑:admin) |